癸巳,赐大河等卫海运军士钞锭有差。
丙申,天寿圣节,上御奉天殿受朝贺,云南土官黄威庆等各献方物。
戊戌,今上及湘王柏还国。
赐高丽国使者赵胖、庆仪等钞锭有差。
辛丑,湖广永明县枇杷千户所请筑城垣,诏以军士筑之,不许劳民。
壬寅,以四川苏州、建昌二卫军士乏粮,人给钞十二锭,寻加赐五锭。
癸卯,代王桂至国,上表谢。
工部尚书秦逵有罪自杀。
甲辰,迁兵部左侍郎邵永善为工部左侍郎,升户部郎中严震直为工部试右侍郎。
置广西迁江县屯田千户所。
夜,太阴犯灵台。
乙巳,遣监生潘文等百七十一人偕历事官王克敬等分往各布政使司,考较诸司案牍,人赐衣一袭、钞五锭。
丙午。先是,安南凭祥洞巡检高详奏言:“思明州知州门三贵谋杀思明府知府黄广平,广平先觉而杀之,乃称其病死。”朝廷以其言不实,逮广平鞠之。至是逮至,上谓刑部曰:“蛮夷争斗相杀,性习然也,独广平不以实言,当绳之以法。今姑宥之,使其改过。”遂命给道里费,遣之还。
戊申,疏凿溧阳县银墅东坝河道,自十字港至沙子河凡三千九百六十丈,又沙子河至胭脂坝凡三百六十丈,计役嘉兴等府州民丁三十五万九千七百人。
户部议减四川苏州、建昌二卫中盐则例。先是,商人于建昌卫输米八斗者给折盐一引,一石五斗给川盐,商人以建昌山路险远,难于转输,且米数重,故中纳者少,以故两卫军储不给。至是,议减浙盐一引纳米五斗,川盐米一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