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子,以郑济为左春坊左庶子,王勤为右春坊右庶子。初,上以东宫官属久关,命廷臣举孝义笃行之士,廷臣以浦江郑氏对。上曰:“郑氏,朕素知之,闻其里人王氏亦仿郑氏家法,皆可选用以风厉天下。”乃徵两家子弟年三十以上者诣阙。既至,令自推举,郑氏举济,王氏举勤,余皆给道里费遣还。
升绍兴府会稽县知县邹鲁为大理寺丞,赐钞袭衣、靴袜。鲁,泗州盱眙人,以聪明正直举,授河内县主簿,寻以事降为会稽县典史。耆民奏其廉能,遂升知县。既而广宁卫镇抚赵兴以公事至县,为人请求,鲁执法不从,兴遂诬奏之。逮至刑部,事得直,上嘉其有守,特升赏之。
乙丑,命工部新制弓样,令各处布政使司岁造进贡弓阔三指,不如法者罪之。
丙寅,秦、晋等十王还国,赐其从官、侍卫钞锭有差。
丁卯夜,有大星光赤色起自诸王,北流至五车没。
戊辰,赐天界、天禧、灵谷、能仁、鸡鸣五寺芦柴地四十七顷有奇。
壬申,赐致仕都指挥魏平等十三人金织文绮及素衣人二袭、钞百锭。
朝鲜国王李旦得所赐敕书惶惧,遣使奉表,陈情谢罪,贡白黑布、人参及金装鞍马。
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三十
洪武二十六年冬十月癸酉朔。
甲戌,享太庙。
乙亥,大理寺奏:“四川民以输粮违期及移易者,坐法当诛。”上曰:“四川水陆险峻,输挽良难,故有失期,彼移易者,或两取便利,求无逋欠可矣,岂得遽论以死?甚失爱民之心。其悉宥之。”仍给道里费遣还,病不能至者,遣内官就道给赐,税粮未足者令就本处输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