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他给我的资料传给你。如果那两个员工没兴趣,可以自己开展其他项目,我现在让小火焰和小汤碗帮我干活,成品还是能继续做。”林学笔并没有强迫其他人一定要加入。这事太需要知识储备,林学笔又不知道另外两人对什么方向有兴趣。
想到这里,林学笔有些不好意思。
他作为一个老板,什么管理事情都不干,全权交给杜勤明操持。分工虽然明确,但明确到连另外两人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就有些说不出什么感觉了。
杜勤明迅速抓住了一闪而过的关键,质问道:“你居然使用童工?”
不等林学笔解释,杜勤明道,“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能招收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这是得吊销营业执照的。”
想到这里,杜勤明又有点难受地自我补充,“虽然我们公司暂时没有。”
程序是走了,但最近年关,营业执照得等到流程走完才拿到手。
林学笔:“……”
看来他这老板当得也不是那么老板。
林学笔总结道:“那严格来说,我们也不算雇佣童工,我们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黑作坊?”
杜勤明:“……”
第140章公司老板
两个黑作坊老板不再纠结这个问题。
毕竟这事太难界定。
出去打工属于童工,但自家子女到店里帮忙,不存在雇佣的劳动关系,自然不违法。
只是孩子还太小了,杜勤明不太认同这种做法。
可想到孩子积极地想要帮忙,甚至因为制作出东西而喜悦开心的模样,把这当做家务,或者玩具,培养异能等方面思考,杜勤明又觉得这非常合适。
更何况,他们这项目不是体力劳动,而是科学研究。这对孩子只有益处,没有坏处。
孩子起跑线就是专利项目,等长大出去找工作,哪还愁公司的问题。
杜勤明吃过这个亏,不想下一代仍吃这个亏。
商业行为不赞同,法律并不排斥个人研究行为。就说那些新型技术的比赛,并没有限制报名者的年龄。若有谁未成年,只要发明的东西不算太差,那可是人人夸奖的好事情。
细究下去,一个孩子不可能没有家庭氛围和环境培养,生下来就会所有知识。发明家的孩子发明新物品,光看父亲工作不动手也不可能。
恰好小火焰和小汤碗有这方面的兴趣,那在情在理,碰一碰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