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我的暖暖了,不知道她有没有怪我走的匆忙。
十天假期已经过半,若是宋太医再不提回京的事情,属下可要动手了。
粗狂字迹行至最后一行,落款俩字乌达。
李琛翻过纸张来,看了一眼,再没有别的话了,遂又将薄薄一页纸翻了回来。
纸张粗糙,捏在手中坑坑洼洼,很磨手。
李琛活这么大,没有见过这么粗糙落魄的纸,不仅质地不好,颜色也发黄发干。
可,即便万千不好,他拿在手中就将上头的话翻来覆去不知看了多少遍,才折了一下,贴身放了起来。
那纸上的内容都刻在了脑子里,继续不停闪现。
门外的雨仍在下,闫真等了一会儿,轻轻问:“皇上,今天歇了吗?”
李琛“唔”一声,错眼看了看偌大詹事间。
“一会儿。”他道。
闫真悄无声息退下,只留他自己。
画眉歪着头睡着了,连小爪子抓在笼子上的窸窣声都消失了。
李琛听了一会儿雨,回到乌木座椅上继续批折子,他看的很快,一目十行看完内容,将请安的扔到一边不理会,碰到提到事情的便执笔圈圈点点,写个准或打个叉。
或者干脆画个圈,意思是知道了,你看着办。
即便如此,宽大书桌仍旧被堆积的奏折占了半壁江山。
他停下手中笔,取出那封信纸来,又将内容看了一遍。
‘还好宋太医将织锦斗篷带了来……不至于冻到。’
他肯定喜欢那斗篷,之前送过不少,也不见他总拿出来,这个倒不一样,三天两头就拿出来或披或盖。
‘宋太医这模样生的太好了,我感受到环绕在他周围的目光,觉得十分吓人’
宋春景确实长得很好,五官都边缘深刻,乍一眼很精致,仔细一看就不仅仅是‘精致’,乃是移不开眼。
越看越好看,每一个表情都格外耐看。
听人夸他,李琛心中满意又满足,但是这美色被别人觊觎,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一时间不知是怒还是醋,占满了空了一块的内心。
他甚至想即刻起身,冒雨牵马冲去西北,将人带回来。
顺便挖了那些瞎看的人的双眼。
再往下,‘好在有宋太医,叫他领教一下什么叫真正的能说会道。’
宋春景一张嘴,条理清晰,思路明确,而且时常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确实令人佩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