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么做,无非是想确定,这位叶家凭空出现的小小姐,当真是个女娃而已。
看见了和自己并不相同的器官,男童有些意外的挑了挑眉,他原本以为叶孤城会将男孩充做女孩养,以此掩人耳目,却没想到这个凭空出现的白云城小小姐还当真是个闺女。
不过他手上的动作不停,麻利的帮着叶家的小娃娃包好了襁褓。虽然是第一次做这样的活计,可是男童却做得异常的好,比叶孤城第一次做的时候不知道要强了多少倍。
“还当你小子鬼鬼祟祟的潜入人家主人家的院子里做什么,原来是个小色鬼!”一道十足戏谑的声音从男童头顶响起,下一刻,男童只觉得眼前闪过了一片红。他身体紧绷了一下,却忍住没有任何动作,任由这个红衣男人将自己捉住,而后提着领子就这样拎了起来。
被人拎在手里晃了晃,男童听见了这人又发问道:“你是谁家的孩子,这么小居然一言不合就去看人家小姑娘屁股?我的乖乖,这长大了还得了?”
见男童始终缄默,那红衣男人刻意压低了声音,恐吓道:“也是,像是你这样的破孩子,多半是长不大的,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被哪家小女孩的家里人捉住打死了。”
这小男孩被捉住了也不见任何慌乱,他仰起头看向这个一身红衣却生得平平无奇的男子,偏了偏头径自念叨道:“怜花千面,王怜花?”
红衣男子的眼中划过了一抹兴味,他只是长日无聊,所以随着沈浪一起来了白云城。沈浪是为了相助故人之子,王怜花却没有这种圣母情节。在沈浪在前头出人出力的时候,王怜花便开始在白云城主府四处转悠。
以他的轻功,莫说是白云城的侍卫了,就是忠叔亲自盯着,恐怕都未必能发现得了他的行踪。
同在南海,王怜花是见过叶家萦洲的,当时她只有十几岁,却当真是人间殊色。这些年在海外修身养性,王怜花一身邪气收敛不少,倒是不至于对个黄毛丫头起什么心思。不过王怜花行事不拘,又一贯喜欢美丽的事物,见叶家的这位嫡长女的确和传闻之中一样生得漂亮,当时王怜花还和沈浪开玩笑,说若能将孩子都生成这般模样,白云城的城主和城主府人合该多生几个才是——听听,这说得像是什么话?
时隔多年,王怜花又听说那叶家大小姐生了个闺女,还养在距离他们不远的白云城,于是王怜花就生了想来看看的心思。谁曾想他这一凑热闹,却恰好捉住了个对着叶家小小姐动手动脚的臭小子。
这臭小子居然还能说出他的名讳?如此一来,王怜花的兴味就越发的浓厚了起来。
这一耽搁的功夫,便见到叶孤城和沈浪一前一后的走了过来,沈浪看见王怜花手中还提着一个孩子,想起这人前几日念叨着说要寻一个徒弟,便不由道:“王兄,这是你挑中的弟子?”
沈浪的话倒是提醒了王怜花,他眼眸一转,旋即脸不红心不跳的应道:“正是,此子天赋极佳,我调|教几年,必成大器。”怜花公子从来自信,哪怕这孩子是个废材,他也有自信能够将他锤炼成所谓的一流高手。
更何况,这男孩一看就是不简单,哪怕最坏的结果是根骨差些,可是他的聪慧已然可以弥补这一点了。
这样想着,王怜花便一点没有心理负担的顺着沈浪的话胡诌下去了。
可是他们不该出现在自己的屋子。叶孤城没有抓错重点,他三步两步的跨到自家小外甥女身边,敏锐的发现孩子的襁褓似乎被人动过。
注意到叶孤城皱起的眉头,那被王怜花提在手里的小男孩同样面不改色的嫁祸道:“方才这位前辈非说宝宝尿了,居然直接上手拆了宝宝的襁褓,也是不害臊!”
被看光了还不能说的小言欢咧嘴哭唧唧:哇哇哇哇!!!
作者有话要说:怜花公子:我有句脏话想和你分享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