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萧遥听得认真,并无打断自己的意思,林瑾继续道:“验证了这一点,就等于验证了行凶者从平江县过来乃是借用了辅助工具。
我之前设想过辅助工具是轿子,但任谁抛尸,都不会找人来抬轿子。
因此,最好的办法是使用自己家里的独轮车运尸。而只要行凶者将尸体缠裹好,并在独轮车上铺置油毛毡或草垫防漏,沿途就不会留下血迹。
众所周知,从平江县徒步过来大约要花半个时辰。行凶者用三轮车推着一具沉重的尸体,他耗费的时间势必更长些。
我刚才推算出行凶者分尸至抛尸只间隔了一个时辰,那么,他在光明寺附近逗留的时间,便不能超过半个时辰。
不到半个时辰就能将一具肥胖的无头女尸运进光明寺来,难道光明寺的守夜小沙弥和院墙,都是摆样子的吗?”
“当然不是!”林瑾的声音斩钉截铁:“行凶者之所以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避开夜巡的小沙弥将尸体运进来,乃是因为他对光明寺十分熟悉。
他了解光明寺的每一处,知道哪里的院墙缺了一块,哪里的院墙下面有个狗洞,知道小沙弥们什么时辰换班,甚至知道,在人迹罕至的后院,还隐藏着这么一口被废弃已久的枯井。”
抬眸看向萧遥,林瑾问:“萧少卿方才可有看清楚死者颈部的刀伤?”
“看清楚了!”萧遥点头:“那些刀伤横七竖八毫无规律,简直与小儿发怒时疯狂的乱砍乱劈无异。”
“萧少卿目光敏锐经验老辣,民女佩服!”冲萧遥微微一拜,林瑾话锋突转:“可见,行凶者是第一次做分尸这种事。他当时很害怕,尽管卯足了劲儿,但依然因柴刀老旧,自己的力气不够,足足砍了几十刀才将死者的头颅彻底斩下来。
这说明,行凶者虽无经验,自身又比较弱小,但他却恨极了死者,一心要将死者分尸而后快。
这种情况下,他却能记得抛尸前专门给死者穿上一双崭新的绣花鞋,为什么?”
“阿弥陀佛!”主持方丈突然插嘴:“因为他不忍心看见死者光着双脚转世投胎,哪怕心中填满了再多的仇恨,他也想让死者体体面面地走,以便下辈子投胎个好人家。”
“方丈慈悲!”林瑾颔首:“没错!这样感情细腻的行凶者,必是个忍辱负重、内心温和、行事斯文、性格懦弱,又谨小慎微的读书人,他对死者怀有一种极为矛盾的特殊感情。而拥有这样复杂感情之人,最有可能便是死者的丈夫。
既然是死者的丈夫,他自然该比死者略长几岁,年龄大约在二十五至三十岁之间。至于说他惯用左手,乃是因为死者脖子上自上而下的刀痕全都呈现出左手方向走势,那是左撇子造成的固有刀痕。
不过,由于他是个读书人,用左手写字不方便,很有可能他在日常生活中都是使用左手,只有写字的时候,才使用右手。
另外,死者身穿常服,脚上没穿袜子,说明她死在一个很自由、舒适的环境里。联系之前的种种分析,这个环境,最有可能是死者自己家。
既如此,谁才有机会给一个衣着简单随便的居家女子在光脚上套一双鞋呢?”
“死者的父母或兄弟!”指认林瑾为凶手的小沙弥脱口道:“一定是死者的父母或兄弟。”
“小师父言之有理!但死者是一名已婚的母亲,她怎么可能与自己父母或兄弟住在一起?即便她的兄弟只是个未及冠的少年,死者也应该懂得男女大防,不至于在家里光着脚只穿常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