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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吧,随便嗑牙花子,别给我戴高帽。”焰姐嗤笑了一声,满不在意,“我自己做点小生意,比不了你们家大业大,但还真见过不少这种自信过度的老板,踌躇满志自认为无所不能。本身能力是强,要命就要命在别碰上点子比他硬的,再试图客气赔笑,骨子里那倨傲谁都看得出来。这种的,很容易得罪人。”

她青葱的手指随意弹了弹肖均胜的脖子,对他的态度就像是对待一个普通人,而不像是对待财富榜前五的大佬,可偏偏肖均胜吃她这套。也因为她这种无所谓、游戏人间的态度,肖均胜半点没怀疑她的点评有私心——甚至,就算她肚子里有孩子,他也没觉得她是离间自己和长子。

毕竟,这女人一确定怀孕并决定生下来,就立刻起草了一封文件给他,让肚子里的孩子放弃肖家的全部继承权,条件就一个,抚养权完全是焰姐自己的,理由是:“我要这孩子,也是因为想要个自己的亲人。但如果就这么不明不白地生了,后患无穷。咱俩也不是什么恩爱夫妻,你前头有个在公司掌权的儿子,就算咱们一开始玩得彼此契合,孩子,还有财产搅合起来,谁都不愉快。免得以后有麻烦,咱俩签了这个,去做公证。”

肖均胜当时就一阵感动,然后是愧疚:他什么样的女人都见识过,焰姐怀孕他兴头过去,也忍不住有些怀疑,自己措施做得很好,怎么就怀孕了?焰姐看起来什么都不在乎、没想着更进一步,谁知道是不是装的?

但态度可以装,法律文件不能作假。

按照星耀的法律,孩子未成年的时候,父母是可以替他/她放弃财产的,不过成年之后有一次可以申请追要的权利。这个公证做了,至少到这个孩子二十五岁之前(星耀规定的成年年龄),他是不可能有争夺肖家财产的机会了。而这么长时间,绝对够肖塘把肖家牢牢掌握。

焰姐是真的对肖家没有觊觎,所以肖均胜更能放心宠爱她和她这个肚子里目前四个月不到的孩子。

——可是他忘了,焰姐可以放弃孩子的继承权,如果肖均胜自己再心甘情愿起草一封分给这孩子财产的法律文件,那些财产还是会按照他的意愿分割出来,只是收不收在这孩子本人罢了。

也就是说,法律上,她母子放弃了争夺的权利,但肖均胜可还是有赠予的权利的。只是此时中年得子的人可没考虑进去自己的决定,只看得见焰姐的态度。

而且,焰姐怎么做不重要,在外人眼里,如果知道肖均胜有这么个小儿子/女儿存在,会认为他/她能不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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