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性今天事不多, 苏小春也想出去走走,三个人就干脆一块出门,留那个男生在据点。
他们所在的乡名叫莲花乡,乡下面还有好几个生产队,加起来有上万个人了。莲花乡都不是北京当地人,而是往年逃难来的。
对比城区, 这边的人京话说得不正宗,饮食也各有习惯。像刘家是河南的, 喜欢吃面, 今天早上这种炒了卤子配面是他们的惯常吃的。
不过这些人家大多已经来了几十年,差不多已经三代了, 也把北京当自己家, 以北京人自居。只不过他们这的北京人,城区不承认,还总瞧不起。
这边的男人个个都想娶个城区姑娘, 也好成为正宗北京人, 然而城区是不会把女儿嫁到这边的。所以这边的男人要么娶个同样是逃难来的, 要么就是回老家找一个。
娶来嫁去的,乡里人也越来越多。
苏小春她们是走路去的供销社,主要离得不算远,也就走半个小时的样子。
路上人不少, 大多眼熟,挺热情的跟她们三个打招呼。知道她们是去供销社买肉, 还说叫他们快点,肉马上就要没了。
北京这边物资比别的地方要好一些,寻常地方肉早就没。
紧赶慢赶去供销社,到地方果然只剩下一块肥少瘦多的,蒋傲云大手一会,拿肉票买了。
“我也不是馋肉,前几天放假在家也吃了,主要是觉得气人,中午咱不吃他家的饭,我给你们露一手。”
蒋傲云提着肉,雄赳赳气昂昂的,走路可带劲呢。
苏小春抿唇直乐,快到家的时候,发现宋辉在门口,边上还有个女孩。
“宋辉,你怎么来了,这谁啊?”
蒋傲云跟宋辉打了声招呼,好奇的看向他身侧戴着漂亮绒帽的女孩,长得很好看,大眼睛高鼻梁小嘴巴,衣服也很时髦,脚下还蹬小皮靴呢。
“这是我妹妹宋锦,我和阿诚换据点了,他去我那边。”
宋辉往蒋傲云身后的苏小春那看看,人对他的到来没什么反应,依然笑眯眯的。其实他是特意换过来的,上次在北海公园见过之后,宋辉发现自己还是对苏小春念念不忘。不管她怎么想自己,宋辉认为自己还是需要努力一把。
“那正好,阿诚走了没?没走中午都在这吃饭吧,我们买了肉。”
蒋傲云晃晃手上提的肉,走这一路,肉都快冻上了。
Tips:如果觉得不错,记得收藏网址或推荐给朋友哦~拜托啦 (>.<)
<sp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