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商店明显遭受了丧尸攻击,店面门被砸坏,玻璃碎了一地,地上黑色的血迹层层叠叠,还有一些碎肉,散发着恶心令人作呕的气味。
商店里衣服有些掉在地上,有些衣架是空的,有衣服的很多也染上了很多血迹。
洛言笙皱了眉头,忍着恶心上去翻找能穿的衣服。
他对这个世界不太了解,这些衣服虽然奇奇怪怪,但入乡随俗,想起宵宵身上脏兮兮的衣服,还有他自己身上也脏臭得要死,必须找身干净衣服换。
正找着,突然动作一顿,冷眸扫向外面的不速之客。
那是七八个男女,之前他在杀外面那些丧尸的时候,就已经感觉到了这些人的存在,不过都很弱,他并不在意。
但若是这些人不长眼想抢他的晶体,那他也不会手下留情。
看到洛言笙眼底的杀意,那几个人有些慌,为首的周成明立刻道:“大佬别生气,我们没有恶意,只是觉得大佬你很强,想邀请你加入我们。”
这男人有多强他们刚才已经看到了,即便他们数量远高于对方,也不乏有二三阶的异能者,但要是对上这男人,很有可能会像之前那些丧尸那样被砍豆腐脑似的砍死。
为了不被误会,周成明等人都不敢靠得太近,在距离洛言笙三米之外的地方停下,眼神期盼地看着面前年轻却强得过分的男子。
听到是来拉拢的,洛言笙眼底杀意退去,但语气依旧很冷淡:“我没兴趣。”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原本这个世界是想写吸血鬼与狼人的,不过洛天这么受欢迎,就提前写了末世。
求营养,求动力
第99章
洛言笙拒绝了周成明小队,但是也从周成明那里听到了不少消息,城市丧尸太多,幸存者最好还是去那些大型基地,那些基地不仅聚集了众多异能强者,安全有保障,生活也有保障。
不像城市,因为随处游荡着丧尸,而且末世已经过去了好几年,城市里很多能用的东西都已经被人搜走,剩下的要么是被损坏了,要么是没多大用处没人要。
洛宵正在打扫卧房,外面的客厅他不敢打扫。
丧尸过多的城市并不适合住人,他们之所以会冒险来这里,也是因为原主吃够了风餐露宿的苦,硬要洛言笙带他来的。
但楼房的居住环境并不比野外强多少,首先就不能太干净,太干净会吸引来那些丧尸,必须在门口放一只死去的丧尸来遮掩活人的气味,昨晚洛宵被熏了一整晚,简直痛不欲生。
虽说今天早上气味消了很多,但很明显也不能长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