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看到的地面部队,在离桥头不远的地方聚集待命,估计有上万个,进城的桥完全在他们控制之中。天空不时有魔族侦查兵飞过,城内不用说肯定有哨兵在看着各个方向,魔族都能在黑暗中视物,看得可是清清楚楚。
我暗叫糟糕,之前要潜进城里容易,现在敌人已经严密布防,很难靠近了。我看了两人一眼:“恐怕不容易进去了。”
多恶鬼王道:“若是能接近桥头,可以从桥下过去,魔兵看不到,我有办法在岩浆上面走。”
炎舞略一沉吟:“不如直接走进去。”
我和多恶鬼王一愣,炎舞道:“这些魔兵肯定都不认得我们,也绝对想不到我们会大摇大摆走过去。找几个分散的魔兵杀了,穿上他们的衣甲,稍加变化和装扮,他们怎能想到我们只有三个人走进城内?”
这个想法实在大胆,但正因为太大胆了敌人想不到,不会盘查三个公开往里面走的人。从桥下过去反而不保险,因为两侧远方的敌人还是有很大机会看到我们。
我问多恶鬼王:“你觉得如何?”
多恶鬼王道:“你们敢我也敢,大不了被发现了就直接杀进去。”
一时之间我也想不到更好的办法,只能采纳了炎舞的建议,利用地形躲躲闪闪快速下山,接近了敌兵驻扎的地方。
距离近了看得清楚,这些魔兵非常整齐,骑士全部是正常人形,比常人高大一些,穿着统一的盔甲,防护严密,连脸也遮住了大半。普通魔兵的坐骑是统一的,看起来像马但头上有角,身披重铠,大小将官的座骑则不一定,各种形状都有。
我觉得冒充魔兵的可行性挺高,但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动手,刚好有一小队巡逻兵出营,我们暗中跟随。可能飞行的侦察兵不认为这儿有危险,都是路过的,没有在附近盘旋侦察。等到巡逻队走远一些,兵营内的人看不到了,我们三人同时出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十几个魔兵都杀了,只留下两匹马——这应该不能叫马,因为它们有獠牙,四足是爪非蹄,头上长了独角,只有体形有些像马,我就管它叫角马了。
我们换上魔兵盔甲,我和炎舞略显宽大了一些,但勉强也能撑得住,多恶鬼王则很合体。藏好尸体,我还是骑貔貅,多恶鬼王和炎舞骑角马。不料他们要上马时,角马却不肯让他们骑,蹦跳嘶叫,这两头畜生挺聪明,知道我们是敌人。
要是惊动其他魔兵就麻烦了,我们正束手无策,貔貅发怒了,冲着两匹角马低沉咆哮,作势欲扑。两匹角马立即安静下来,俯首贴耳,乖乖让两人骑上。
我松了一口气,骑着貔貅在前,两人骑着角马,绕过兵营往桥头跑去。貔貅身上没有冒出火焰,也没有显现光翅,猛一看跟其他魔兽没太大区别。实际上它身上就有魔兽的气息,威猛霸气,活生生就是一匹高阶魔兽,根本不需要装腔作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