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你叫什么名字?”警察问他,并从身上拿出一本记事簿和一枝铅笔。
那个男人看了看两张塑料卡中的一张后说:“比尔·约翰逊。”
“你不知道你自己的名字?”
“习惯问题,警官先生,”那个男人回答说,“不过,我倒希望你别把我在这里的情况记载下来,因为我毕竟没有违反什么法律呀。”
“你以为在这个城市里睡在马路上是合法的吗?”警察问他。
“我想,他一定是个疯子。”那个年岁较大的男孩说。他的两眼紧盯着约翰逊手上的皮夹子。
“你有什么事的话,去忙你自己的,汤米。”警察对他说道。
“这里发生了什么事,警官先生?”一位女士的声音从一群孩子的身后传了过来。
警察转过身来,像是要准备劈开红海似地使劲驱赶他周围的孩子们。“走开,走开。去上学,或者到任何你们该去的地方。弗兰克林女士,就是这里的这位先生引来了这么多孩子。”警察对那位女士说。孩子们挪动脚步让开了路,一个女人于是来到了警察和约翰逊跟前。“我发现他睡在这些箱子后面,所以我在想法搞清楚是怎么回事。”警察接着对那位女士说。
“感觉还好吗?”那个名叫弗兰克林的女士问。她是个中等身材的妇女,长得十分苗条,留着一头浅浅的金黄色头发。她那张妩媚动人的脸和匀称的身段,以及那双蓝色的眼睛,使她看上去宛若天仙下凡。年龄较小的孩子围在她四周,年龄较大的男孩则往旁边挪,一边用眼角打量她,一边下意识地伸直腰背、撩开挡在眼前的头发。
“很好,夫人。”约翰逊说,并朝她微笑了一下。
“他说,他的名字叫约翰逊,比尔·约翰逊。”警察告诉那位女士,同时把他的记事簿和铅笔收了起来。
“约翰逊先生由我来负责,”那位女士说,“我将负责让他去任何他要去的地方。”
“我对此没意见,弗兰克林女士,”警察说,“你们这些孩子,赶快上学去!现在就走,快!”
孩子们移动了几下脚步,但没散开。警察不悦地离开了,似乎要去寻找令他更满意的情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