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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好漂亮。”我不知不觉的回答。

后来才知道,他们说的是车后那女孩子。

“骑车的那个是谁?”记得当时我问。

“那个啊,好象他就是李信如吧。”有个同学回答我。

“这次入校考分最高的那个?”我问。

“好象是他。”

“真行啊,还没开学就泡到美女搭车了。”有人说。

一片艳羡的咂嘴声。

──原来他就是李信如。

第二次看到他的时候,他正在低着头锁自行车。

原来我们是同一座宿舍楼。

我经过他身边,他刚直起身来。靠近了看他,越发觉得他眉睫如画,一双眸子黑得发青。我们对望一眼。他抬起睫毛的时候,只觉双目清澈,如浓云移去,有阳光照亮了林间清泉。就是这水光一现。

我愣得站在原地。

等他走远了,我才反应过来,在那儿后悔得简直要咬拳头。刚才为什么不好好的和他打个招呼?

──嗨,我们可能是同学哦。

──嗨,我叫程明。你叫李信如吧?我听说过你。

──你也这么早就来报到?你是哪个系的?

……

算了。

以后还有机会。

他果然是和我同系。但阴错阳差的,我始终没有找到机会好好的认识他。我喜欢打蓝球,他喜欢上图书馆。晚自习的时候,他的前后左右一定坐满了痴心妄想的女生。他不大和男孩子讲话。我们几乎没有交集。我知道我自己也挺受女孩子欢迎,打蓝球的时候也会有不少女生拿着毛巾在一旁傻等,不过到底还是比不上他。他的风头很劲,在我们学校一时无两。那时候,我们学校里的女孩子最大的梦想就是能搭李信如的顺风车。走在路上,连一些快毕业的学姐们都会和他搭讪。为了这事儿我们班里的男生都挺妒嫉的。终于有一次,有个男同学把信如的自行车给砸坏了。那时候我正好经过,看到了,就和这坏小子打了一架。他赶来以后把我们拉开了。他很感谢我帮他,就请我去吃烧烤。那时候在校门外的小食店里吃烧烤喝啤酒是学生们莫大的享受。我们连晚自习也没去,一边喝酒一边聊天。

我跟他说我的过去,我的经历,我的家庭。我们是同乡,在同一个城市出生长大。我们初中高中都不同校,但我有几个中学同学正是他小学时代的朋友。我的爸爸妈妈都是当地一间报社的编辑,在我高中一年级的时候他们出去旅游,结果住的那间宾馆房间煤气泄漏,等到人们发现的时候他们已经在睡梦中双双离开了人世。父母过世以后我就一直一个人住。有一个婶婶常常来看我,照顾我的生活。但我没办法和她住在一起,因为她家里人太多,经济也不是太好。而且我也不喜欢寄人篱下的感觉。我说我希望早点工作,工作才真正代表男人步入社会成熟的开始。为此我差点放弃考大学的机会。我并不是非要做律师或其它什么,大学志愿的选择非常随意。只是如果毕业后能做律师也不错,这是一条看上去似乎顺利平坦的生活之路。他说他很羡慕我。他也想要一个人生活。但是这对他来说是不可能的事。他的父母管得他非常严格,他从来都没有觉得过自由。但他也知道父母做一切都是为了他好,他太明白他们的苦心了,所以他从来都没有办法反抗。他说他喜欢奢华美丽的东西,精神上的压力让他对一切物质上的享受都充满喜悦。他坦言他想要挣很多很多的钱,他将来一定要做一个顶尖的律师。他也渴望快些毕业,快些工作,他想要搬出属于父母的房子,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自己的空间,他要在里面生活得好象一个国王。他说他自己不善于与别人相处,他只想要一个人,一直一直一个人生活。这就是他想象中的自由。那天夜上我们还互相说了很多很多充满少年的理想和热情的幼稚的话。多到我都记不住了。我想也没想过原来会和他这么投契。太愉快了,我们那感觉简直是相知恨晚。我们一直喝到舌头都大起来,走路都摇摇晃晃。我们互相搀扶着回宿舍,舍监差点不让我们进大门。事后我和他都挨了一顿批评。

我想也没想到,就这样的,我们就这样成了好朋友。

后来,信如的自行车就不搭女孩子,改成我的专车了。

虽然我们是最好的朋友,但那时我一点儿也没觉得信如有什么不正常的地方。倒是我,有时候我坐在他的自行车后座上,从后面看着他雪白的脖子,闻到他头发里干凈的气息,或者是看到他脸颊边的汗珠,就会觉得心没由来的乱跳。有时我会整整他,突然从后面抱紧他,弄得他不得不把车停下来,然后我跳开哈哈大笑。他又好气又好笑,对我嚷,程明你干什么?有时他赌气不干了,就换我来搭他,我称这个是猪八戒背媳妇。他说好啊,那你就是猪八戒罗?我说只要你承认你是新媳妇儿,我做做猪八戒也没关系。──这些在我心最深的,林间阳光一般光动影摇的青春往事。突然抱紧他的时候,有一种很模糊的快乐,那时我不知道他是否和我一样。再后来,突然出了那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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