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身为一名售票员,他当然更拥有一般凶手锁没有的另外两样优势。第一,众所周知,售票员的制服外套口袋,为了装零钱并且收钱找钱不断摩擦,因此皆衬着一层坚韧的皮革,他大可放心把凶器放进其中一个口袋,随身携带,一抓住好机会随时可下手。我猜,售票员极可能把这浸了毒液的插针软木塞,带进带出已数星期之久;第二,身为售票员,他比车上任何人有更多的机会,把凶器偷放进被害人口袋中,因为,正如四十二街电车当天实际情况一般,每名乘客都必须通过售票员身边,尤其在交通高峰时间大批乘客蜂拥而上时,这个优势更是确立。于是,加上这两样合情合理的心理方面的讨论,对我个人而言,更确信了伍德的涉嫌……」
「不可思议,」布鲁诺这时再次赞叹,「不可思议到可怕的地步了,雷恩先生,您所说的和史托普的自白,每一处细节都完全吻合,而我清清楚楚您并未和史托普谈过话。史托普坦白,那个插针软木塞是他亲手做的,至于纯尼古丁毒液则正如谢林医生在验尸报告中所说的方法——从市面上买回杀虫液加热蒸发,来得到纯度极高的纯尼古丁毒液,然后,他再将针浸到毒液之中。至于,他将凶器放入隆斯崔口袋的时间,是隆斯崔站在后车厢帮同伴买票、等着找回零钱那一刻。在进一步自白中,史托普也提到,他原先的确计划找个好天气晚上下手杀隆斯崔,但当天晚上,他一见有一群人跟着搭车,觉得有机会把嫌疑转嫁到这些人身上,这样的机会不可失,使他顾不得天气的问题。」
「正如哪位学者专家所说的,思考胜于实证。」萨姆插嘴。
雷恩仍带着微笑,「巡官,从你这么一个实证主义者口中说出,这样的赞美我觉得非常光荣……我继续说下去,现在你可清楚了,从你对第一桩命案的叙述,我完全确定伍德的涉嫌,但我无从判断他究竟是凶手,或只是个共犯,甚至只是另一位我所不知的凶手暂时利用的工具而已。这些,当然是警方接到匿名信之前的情形。」
「至于匿名信到达之后,很不幸的,我们没有人知道伍德是寄匿名信的人,等我们做完笔迹鉴定知道真相,第二桩凶案已经发生,根本来不及防止。警方刚接到匿名信时,外表看起来,很像一个无辜的目击者,意外得知了这可能带来生命危险的凶杀真相,因此为了保命而冒险和警方联络。当我看了信且知道伍德是寄件人,而我又确定伍德知情,绝非只是无辜的目击者,由此分析这封信的意义便只有以下的可能:第一,这封信出自凶手手中,想误导警方,把嫌疑栽到另一个无辜的人头上;或是第二,这是作为谋杀共犯的伍德,基于某种理由想供出谁是真凶,或在凶手的指使下,要嫁祸给第三者。」
「但这里有个错误的前提,即伍德已经死了,被谋杀惨死了。」雷恩手指交叠在一起,并再次合上眼睛,「在如此矛盾的直接照射下,我被迫得重头来一次,根据此信及当时的情况分两方面重新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