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告诉我他会的。“但你必须告诉我你会把它藏在哪里。”他说。我们在一所房子前停了车。马达熄火后过了一会儿我才意识到这是我自己的家。
“衣柜。”我说,“我会把它放在衣柜深处。”
“好主意。”他说,“不过今晚你必须记日志,在睡觉之前。不然明天它又只会是一个空白的笔记本,你不会知道它是做什么用的。”
我说我会的,我明白。我下了车。
“保重,克丽丝。”他说。
现在我坐在床上,等我的丈夫。我看着照片里自己的家:我在那儿长大。它看上去如此平常,又如此熟悉。
我是怎么从那时变成现在这种境况的?我想。发生了什么事?我有什么样的过去?
我听见客厅里的自鸣钟报了一次时。午夜了。本正在上楼梯。我会把日志藏进一个刚找到的鞋盒里,再把它藏进衣柜,就是我告诉纳什医生的地方。明天,如果他打电话来,我会在日志上记更多东西。
插pter2.2 11月10日,星期六
今天记日志的时间是中午。本在楼下读什么东西。他以为我在休息,不过尽管我很累,却没有歇下来。我没有时间。在忘记之前,我必须把它写下来。我必须记日志。
我看了看手表上的时间。本提议下午一起去散散步,我还有一个小时多一点儿的时间。
今天早上我醒来时不知道自己是谁。睁开眼睛时我以为会看到床头柜坚硬的棱角、一盏黄灯、房间角落里四四方方的衣柜、有隐隐羊齿草花纹的壁纸。我以为会听见妈妈在楼下煎培根,或者爸爸在花园里一边吹口哨一边修剪树篱。我以为自己会躺在一张单人床上,床上除了一个被扯坏了一只耳朵的玩具兔子什么也没有。
我错了。我在父母的房间里,刚开始我想,然后才意识到屋里的东西我一件也不认识。卧室是完全陌生的。我倒回床上。出错了,我想。非常非常可怕的错误。
下楼前我已经看见了贴在镜子上的照片,读过了上面的标记。我知道我不是一个小孩,甚至已经不是少女,并明白过来现在我听见的、那个一边做早餐一边向广播大吹口哨的男人不是我的父亲,也不是室友或男朋友,他叫做本,是我的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