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到的时候就知道里面是什么。还能是什么呢?它在我的手里沉甸甸的。他用一个加厚软垫信封把它裹了起来,用胶带封了口,上面用粗粗的黑色记号笔写着我的名字。克丽丝。“这是你的小说。”他说,“你写的那本。”
我不知道是什么感觉。证据,我想。可以证明我写的日志是真的,如果明天我需要证据的话。
信封里是一本小说,我把它拿了出来。是个平装本,不新了。封面上有个咖啡杯印痕,书页的边缘老旧泛黄。我挺好奇纳什医生是不是给了我他自己的书、现在这书市面上还能不能买得到。拿着手里的书我又一次看见那天看见的自己:年轻,非常年轻,努力伸手想要拿到这本书,靠它找到写下一本的办法。不知道为什么我知道那没有成功——第二本小说一直都没有完成。
“谢谢你。”我说,“谢谢你。”
他笑了:“不要客气。”
我把它放在大衣下,回家的一路上,它在那儿像一颗心脏一样跳动。
※※※
我回到家便打开了自己的小说,但只翻了翻。我想在本回家之前在日志里尽量多记一些记得的事,但等一写完我就匆忙下楼仔细察看纳什医生给我的东西。
我把书翻了一面。封面上用蜡笔画了一张书桌,桌上放着一台打字机。一只乌鸦蹲在打字机的托架上,头歪到一边,仿佛是在读夹在机器里的纸。乌鸦的头顶写着我的名字,再上面是书名。
致早起的鸟儿们,书名如是写道。作者署名克丽丝·卢卡斯。
打开书时我的手开始颤抖。里面是扉页,有题词。致我的父亲,然后是,我想念你。
我闭上了眼睛。一幕回忆突然闪现。我看见父亲躺在床上,在明亮的白色灯光下,他的皮肤透亮,渗出的汗水几乎让他闪闪发光。我看见他手臂上插着的一根管子、从一个输液瓶架上吊下来的一包透明液体、一个纸板托盘和一缸药丸。一名护士正在量他的脉搏和血压,他没有醒。坐在床另一边的母亲努力不让自己哭出声,而我在试着把眼泪逼出来。
一股味道传了过来。新鲜的花朵和又低洼又肮脏的泥土。香甜而又恶心。我看见我们火化他的那一天。我穿着黑色衣服——不知道为什么我知道这么穿对我并不少见——但这次没有化妆。我的母亲挨在我的祖母旁边坐着。重幔打开,棺木走远了,我哭着想象我的父亲变成尘粒和灰烬。母亲紧紧地握住我的手,然后我们回了家,在太阳下山时喝着便宜的、咝咝冒泡的酒、吃着三明治,她在暮色中痛哭起来。
我叹了口气。图像消失了,我睁开了眼睛,面前是我的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