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汉从很早就睡在那里,由于最先路过这里的行人看见了他,所以,他肯定是在头天晚上就睡下的。不少人都看见他横卧在那里已经很久了。
每天按时路经这里的通勤的人,沿着早晨上班时走过的路回家时,步履略显匆忙;商品推销员如数小石子一样,在那儿踱来踱去。在他的眼里,路人如同树木、石子,倘若不这样自我宽慰,他的推销生意也不能长久维持;学童们可能是受母亲的叮嘱,只是远远地用好奇和恐怖的目光瞧着,不敢靠近一步。
汉子身穿的一件旧衬衣,已经破烂得辨认不出原样,沾满泥水。透过衬衣的破洞,看见皮肤上满是灰垢。他多半是醉酒跌倒在地:睡着了:猫一样弓着背,踡着腿,脸伏在胳膊上。苍蝇在他周围营营飞舞,可见流浪汉的身上是多么脏。
如果仔细观察,肯定会察觉他是始终固定在一种不自然的姿势上。不过,过路的人都是漫不经心地从他身旁走过,即使有人注意到流浪汉的可疑姿势,也是默不作声,惟恐牵连自己。
假若是一个衣饰体面的人倒在那里,或许会有人上前询问。可是,冒冒失失地为一个来路不明、衣衫褴褛的人受牵连,被讹诈,实在犯不上。对他人的关心,是建立在自己的安全首先有所保障的基础上。
事也凑巧,附近的管区发生案件,警察被召到那边去了,所以,此地连巡逻的警察都没有。
最先靠近流浪汉的是一只野狗,它凑近流浪汉的脚,接着放心大胆地围着他的脸嗅来嗅去。其他几只狗也跑来了,狗找狗友,近来出没在这一带的几只野狗都围拢在流浪汉的身边。
这个场面终于引起冷漠的路人的注意。几只狗围在身边,流浪汉却睡相依旧、久久不醒,实在不可思议。
“瞧,那个要饭的真奇怪!”
“狗都舔他鼻子脸了,还不睁眼睛。”
“不是舔,是在咬哪。”
“是不是死啦?”
“象是。”
“是呀,这个人从一大早就躺在那儿。想到对自己似乎并无危险,过路人的漠然心理也就急剧地为好奇心所代替。
人们赶走野狗,汇拢过来。流浪汉还是用同样的姿势躺在原地。一个勇敢的过路人,战战兢兢地把手搭在流浪汉的身上。
“喂喂!你,怎么啦?”
随着喊声,这个勇敢的人面色骤然苍白。他的指尖所触之处,毫无活力感,在推动身体的瞬间,一直勉强维持的平衡姿势崩溃了,遮掩颜面的胳膊无力地展开,流浪汉那副怪模样完全暴露在路人的面前。
没有一丝血色的脸、凸出的眼球、粘着血痕的嘴角。难道是狗咬的吗?死者的面部带伤,惨不忍睹。几名妇女情不自禁地发出尖叫。
即使认为他的脸是被狗咬伤的,死因也是十分蹊跷。附近派出所的警察接到报告后,迅速赶到现场。由于死因不明,警方在现场设下保护线,禁止行人靠近,同时和上级警察局取得联系。局里派出的验尸人员赶来了。只要明确断定并非是自杀,侦察部门就会随后出动。
警察局听说街头死了个流浪汉,开始并没有引起注意。虽说流浪汉和百万富翁都是人,但是,随着经济危机的日益加剧,街头的流浪者尸体也日渐增多,屡见不鲜了。在人生的路上处处受挫的穷汉,顶多是借廉价的水酒浇愁,混日等死。他们仿佛就是为了死才出生的。终于,死神的魔爪攫住了他们:肝功能失调、肝硬化、心律不齐、脑出血是这些人致死的四大原因。由于营养不良,衰弱的身体再沉耽在酒中,内脏失去功能。也有死于殴斗的,反正寿命都不长。死一两个身份不明的流浪汉算不了什么,于社会毫无损碍。干脆说,对于这些死了倒好的人,无论他们的死因如何,都没有人愿意积极出面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