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处于一段长时间的自我放逐之中,直到天空中太阳高挂,鸟儿轻鸣,副驾驶传来凄厉的求救声,我这才深呼一口气,面对——双向人生。
这车实在太破了,而且容易留下被人追查的证据,我驾驶到一个县城,转手十万块钱就卖掉了,前后赔了十二万,凑~
而后我带着黄超,坐高铁返回西城。
沿途的时候,黄超尝试了三次对我攻击,发现实在打不过我以后,又分别尝试了六次逃跑,两者加起来九次,所以我打了他十八次。
十八次以后,我们回到西城。
我在前边走,他在后边带着手铐,就那么盲目无神的跟着我。
他走的慢了,我就拉一下那根手指粗的尼龙绳,现在对于黄超来讲,那神圣巍峨的省厅重案组大楼,就是他的人生坟墓。
而我,就是他心中的黑白无常。
“小四爷,我想再吃顿饭。”都看见省厅重案组大楼了,黄超提出这样的恳求。
我指了指对面一排饭店:“想吃什么,走吧。”
黄超有些意外,马上回复道:“我想吃炒牛肚,四喜丸子,我手上这个大钻戒给你,再来一瓶茅台吧。”
我抬手叫停:“小四爷从来不贪污一分钱,你的钻戒还是留着吧,至于吃饭,你想吃什么我就请什么,走吧。”
于是乎,我和黄超就这样在省厅重案组对面的饭店吃了顿饭。
令我倍感诧异的是,这是中午的午休时间,居然没有人出来吃饭,而且这一级通缉犯就在家门口,竟然没人发现?
这太恶搞了,难道说他们有任务,都出勤务了?
我不知道,黄超一边吃、一边喝、一边哭,还在那咧嘴嚎上了。
就是闹出这么大动静,省厅重案组居然还是没有一个人发现,哥尼玛也是醉了。
还是在大约下午四点钟左右的时间,我从窗户口看见了眼熟的同事。
忽然之间,一个个的人还多了起来,咦~奇多无比?
一个个的重案组同事都身着正式警服,开车的、坐车的、小跑的,似乎所有人都赶回来了,看那架势,差不多得有450总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