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尔斯小声咕哝着,跟着他走到熙熙攘攘的前厅,一位健壮的女士正从形状古怪的酒坛里弄出深棕色的液体。莫尔斯在队伍中站定,听着前面两位妇女的交谈。
“你知道,这是他第四次参加他们的演出了。
他爸爸肯定为他感到十分骄傲。”
“没人能看出他双目失明,对吗?他就那样走上舞台表演。”
“他们排练过很多次,你知道。你的头脑必须知道每样东西在哪里——”
“是的。你真该为他感到自豪,金德夫人。”
“他们要他继续演出,总之,他肯定没问题,对吗?”
原来那个可怜的家伙是个盲人。对他而言,掌握角色并登台表演可能像明眼人穿过鳄鱼潜伏的沼泽地那样困难。莫尔斯突然非常感动,同时感觉卑微。轮到他的时候,他把一枚五十便士的硬币悄悄放在茶费盘上,希望没有人注意到。他感到自己和这里格格不入。这些都是善良的人,因为家庭的简单纽带和共同的基督信仰而欢愉;他们把上帝视为父亲,从来不会在哪个礼拜日按照新神学的谬解,仅仅把“他”看作(如果这种神学确实想到了“他”)“是”的现在分词 1。莫尔斯有些难为情地呷了一口茶,又把节目单拿出1“他”(Him)代指上帝。英语“是”(to be)的现在分词可以译为“存在”(being)。新神学(new theology)对基督教的上帝做去人格化的解释,认为上帝就是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