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
“您可能不记得我了。我——我上星期一在圣弗里德斯维德教堂见过您。”
“我记得。”
“我在想——呃——今天早晨去教堂——”
“您是说,我们教堂?”
“是的。”
“您最好现在动身——十点半开始。”
“哦。我知道了。啊——呃——非常感谢。”
“您突然对我们产生了很大兴趣,探长。”
她的口气带着友好的调侃,莫尔斯还想和她说话。
“您知道我去了星期五晚上的音乐会吗?”
“当然。”莫尔斯为这句“当然”感到傻气少年般的欣喜。继续,伙计!“我——呃——后来我没有看到您。其实我没有意识到是您在表演。”
“金色假发很让人吃惊,不是吗?”
“谁的电话?”里面有人叫她。
“什么?”莫尔斯说。
“没事。是我妈妈一问您是谁。”
“哦,我明白。”
“啊,我刚说,您最好赶快走,如果您要——”
“您也去吗?或许我可以帮您——”
“不,今天早晨不去。我母亲的哮喘病又犯了,我不能离开她。”
“哦。”莫尔斯隐藏了自己的失望,愉快地告别,挂上电话的时候说了声“见鬼!”不过,他要去。他不是想见鲁思·罗林森,而是想去感受那里的氛围——寻找那一点点气息。他告诉自己,那个叫罗林森的女人在不在那里都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