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你,警官。非常感谢。你不反对我们把这本日记拿走吧?”
“我不清楚这件事,长官。警督现在已经走了——”
莫尔斯伸出右手,好像牧师在宣福一样。“没关系!不要紧!”他很快转向刘易斯,“看到了吗?”他指着九月二十六日星期一的那页,就是哈里·约瑟夫斯遇害那天;刘易斯看着那页,慢慢皱起了眉头,然后又看了一眼。那页纸上一个字都没有。
“你还记得你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吗,刘易斯?”但是尽管他现在看不出刘易斯对那位伟大作家的作品是不是熟悉,不过莫尔斯记得很多句福尔摩斯式的对话,并且烂熟于心,在刘易斯回答之前,他就开始背诵一段:“‘有什么东西你想让我关注一下吗?’
“‘是晚上和狗有关的奇怪事件。’
“‘晚上狗什么也没有做。’
“‘这就是奇怪事件。’”
“我明白了。”刘易斯说道,其实他并不明白。
“这辆车能开多快?”莫尔斯再次吃力地钻进警车里,问道。
“大概九十英里——还能更快一点——在直道上。”
“好吧,把警灯和警笛都打开。我们必须赶快回牛津,好吗?”
汽车在漆黑的乡间飞速行驶,穿过布里奇诺斯和基德敏斯特,沿着旧伍斯特路开往伊夫舍姆,然后再用几乎短得令人难以置信的时间回到了牛津。一个半小时——几乎精确到分钟。
“回警察局,是吗?”刘易斯拐进北环线的时候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