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韩斌曾事先仔细盘算了很久。他先是侧面询问了张群富妻子的出车时间,并多次提到有机会将找其钓鱼,但故意没有约定具体时间。然后,可以在以后的日子里尽量避免使用手机与其联系。最后,在案发的那个周六,知道张的妻子出车后,谎称手机落在家中,一大早就用公用电话拨打张群富的手机,约其去二君山钓鱼,让张群富出门后在离其家一个较远处等候自己。
韩斌开车接到张群富后,带着他来到二君山,借故将其骗到岩洞附近,趁其不备,抓起旁边一个石块猛凿其后脑,并拖入岩洞,又用力凿击多次,确认死亡后,独自下山开车返回家中。
同时,他还交代,自己当时是激昂张群富的渔具随手扔在岩洞外的,并脱掉了张群富里面穿着的税务局制式衬衣,拿走了张群富的随身财物,那块行凶的石头就扔在了尸体旁,有意布置成图财抢劫杀人的假象。
当问到为什么要脱掉张的衬衣,韩斌说,总觉得那件衣服扎眼,而且自己那天也穿着,于是就顺手给脱了。
听到这里,大家都看着司马局长。司马局长一笑,示意我们继续询问下去。
然而直到审问结束,韩斌也没有提及无名女子,无论怎么审问都是一问三不知,口口声声咬定当天就杀害了张群富一人。
第六章 不可思议的假设:同时同地的两起命案
我们对韩斌所述供词进行了细致分析,大家一致认为应该是真实的,既然已经招供了杀害张群富的事实,左右也是一个死,没有理由推脱杀害无名女子的罪名。
无名女子究竟是谁?为什么会死在张群富的身边?为什么同一块石头又会沾上她的血迹?
就在大家都感到不可思议的时候,司马局长提出了一个大胆的假设:无名女子的死亡应该是另一起案件,恰好就发生在同一个岩洞,凶器也是同一块石头,结合两人的死亡时间,甚至几乎就是同时发生的。
这种假设如此大胆,甚至还带有一丝荒唐。同一现场,同一时段,两名凶手分别实施杀人和强奸,且彼此不曾撞见,让我们这些经历各种奇案的刑警感到了前所未有的难以置信。
这时,案件的转机出现了。女死者认尸启事发布后的第二天,我市一家琴行经理找到了我们。经他辨认后确定,死者为该琴行调琴师,名叫唐莉。
唐莉现年22岁,为我市下辖西港县人,家中条件一般,本人曾在省城音乐学院攻读器乐专业,毕业后来到这家琴行工作,并在市内租房独居。由于调琴师的工作不需要坐班,因此一时间也没有人发现她的失踪。
唐莉初来我市,人际关系非常简单,我们调查了她的手机通话记录,发现她在死亡前一周内,曾与一个手机号码频繁联系,其中最后一次通话就发生在案发那个周六的早上7时。随后,唐莉的手机就彻底关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