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一柄探伤尺轻轻插进腹部伤口,又将带有刻度的条码纸沿着边缘贴在皮肤上,老刘慢慢说:“伤口长2.56厘米,表面呈微半弧形,边缘皮肤有翻卷,为扁平利薄锐物刺入后,抽拔和长时间水浸造成。深6.5厘米,已造成腹动脉断裂并伤及小肠,结合失血量来看,肯定是死者的致命伤了。”
见老刘开始往箱子里收拾东西,肖天明急忙问他:“爷们儿,目前能看出什么?”
老刘头也不抬地说:“目前能看出她死了。”
陆敏爬出沙洞,说里面什么也没有,带着我们又以沙洞为原点,再次进行圆环状辐射搜寻。
可一直找出很远,也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据此可以推定案发现场仅为抛尸地,第一杀人现场另有他处,凶手在第一现场行凶后,利用交通工具运到这里抛尸的。
老刘让我拎着法医勘验箱,跟着陆敏身后四处转悠,还让她将现场发现的三种足迹多做几个印模带回去。我非常好奇,问他弄这个干吗。他只说自己有用,然后也不解释,又跑到车上跟两名报案人聊了起来。
待全部物证痕迹提取齐全后,见现场再没有什么遗漏,我们将尸体拉回了队里。
通过详细尸检,死者鼻腔内没有发现泥沙,肺部也没有进水,说明在抛尸时已经死亡。由于尸体完全冷到与周围气温相等约为一昼夜,尸冷的程度又与年龄、胖瘦、衣着、环境、季节等有密切关系,检测起来是个繁琐的技术活。
当时室外温度为26摄氏度,水坑内温度为15摄氏度,尸体表面温度为17摄氏度,但盲肠内温度为24摄氏度。结合尸体处在水坑内这一特殊地点,运用复杂的尸温计测公式,老刘推断死者的死亡时间。为当天凌晨4时左右,距案发大概六个小时。同时,死者阴道无撕裂伤,也未检测出精液成分,说明生前没有遭到强暴或者发生性行为。
根据对受害人死亡时间的推定,和各器官破损时间的检测,我们将凶手的作案步骤进行了排列:损毁受害人面部,然后将乳房切割,一刀刺于腹部,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最后,利用绳索捆绑成球状,并运至沙地,抛尸在沙洞内。
看受害人牙齿磨损程度,阴部耻骨联合面所呈现的隆起状态,年龄应该在20岁左右。其双侧耳垂部位有轻度下划性破损,颈部后侧,左手中指有链状物和环状物拉拽痕,说明身上的金银饰物已被凶手暴力拉扯劫掠,作案动机极有可能为抢劫杀人。但就其手段如此残忍而言,目前也不能排除仇杀的可能性。
我们还注意到,受害人手足指甲及头发未曾染色,体表没有刺青文身,手掌细腻无老趼,基本可以排除歌舞厅小姐和饭店服务员等特定人群。看她的年龄才20岁出头,似乎有可能是在校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