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段时期的生活可说是毫无生趣。我结识些男人,他们第一是饥饿,第二是好色。我们常坐下来吃份鲔鱼三明治。我没有亲近的女友,我相当孤独,不过在曼哈顿想看、想做的事太多了,所以不能说我寂寞寡欢,我坚决避免自艾自怜。
我和一个比我大几岁、矮几吋的男人有段简短的露水聚合。他对我说未婚,不过前几个夏天都在做日光浴,所以双手仍有褐色。可是食指上还有淡淡的戒指痕迹。他在认识我之前便常把婚戒取下,只不过我不去揭穿他而已。
他漂亮而诙谐。我知道好事不能长久——不过心中并不在意。我常想他为什么会看上我,我认为理由便如男性喜欢登山一样;因为它就在面前。
有些男人在他们的私人关系也希望有些特殊的对象;很高的女人,很矮的,很胖的,很丑的,甚至跛子、瞎子。这种事想起来令人十分倒胃口。
六星期后我们吹了,他回到妻子身边,我回向觅职广告。我向信箱投寄了一张简短经历,然后成了个钱币家的秘书、助理兼推销员。
我从小便收集印第安的铜板和水牛镍币,我把它们放在个空黄瓜瓶子里。对于钱币的知识,我只知道那么多。不过没有冒险便没有收获,我写了信把履历附上寄发出去。我记得这个周末至少写了五六封应征的信,但是心里并不存什么希望。
两星期后钱币家来信约我面谈。我本想去图书馆恶补些钱币的学问,可是又认为全是浪费时间而已,临时抱几天佛脚也成不了专家。如果他要用我,只好对我的无知加以忍耐。
他名叫伍亦诺,小小多尘的店坐落在西五十七街。它的外表真像是海上的洞窟,一个窄狭加铁条的橱窗。大门总是上了锁。我按门铃时,他自一张绿色破百叶窗后望着我,我拿着接到的信。他小心地看了看,才把门开条细缝,刚好适合我可以挤进去。
他上下打量着我,笑了笑说,“我用你了。”
我替伍亦诺工作了大约有三年,两个人坐在黝暗的店里,各处挤放些上锁的玻璃柜,屋角有个和银行保险箱一般大小的沉重铁柜。我们开始时互称伍先生和白小姐,六个月后我们便改口称亦诺和阿进。
他实在是个可亲而仁慈的人,年齢已近七十,白发像是头上的一圈圣洁光晕。他患有严重风湿痛,几乎拿不稳钱夹,因此他在独力工作多年后才要征求个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