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的不错,吉布森,杀手确实从我们眼皮底下溜走了,这点不必再多考虑。当务之急,我们应立即赶到法院大厦,尽量做点补救工作。必须弄清子弹是从何处射出的,还要察看现场是否留有蛛丝马迹或证据。把你的人调往法院大厦,十五分钟后,我要在法院大厦的阶梯前跟所有的人讲话。另外,让警察停止封锁街道,要他们用一整天的时间查询城里所有被盗的或遗弃的车辆。虽然凶手早已逃之夭夭,但或许现场仍会留点痕迹。”
当斯科特说话时,汤姆一直注视着吉布森,看得出吉布森在为自己的失误感到难过。尽管他越来越发现吉布森的愚笨,但此时此刻还需要用他。得给他一点信心,汤姆决定让他明白此事的紧迫性。“是的,现在是7点 15分,人们正在上班途中,夜班的人也快要下班了。我们必须要核查每个人的身份,然后才能允许他们离开法院大厦。所以你必须马上赶到那儿,拿到今早的监控录像带,并让所有的警卫和其他人员都各就各位。”
汤姆刚一说完,吉布森就从腰带上取下对讲机,一边冲下楼梯,一边大声地发号施令。
斯科特和汤姆在会议桌边坐下,对视着,摇摇头。汤姆先开口说:“伙计,这真是件棘手的事。看来,吉布森比他撰写的案情报告还要糟糕,我琢磨他不能胜任这份工作。如果你想彻底展开调查,不被报界诽谤得一无是处的话,你必须亲自出马。”
斯科特咧嘴笑道:“他确实有点迟钝。不过,我的麻烦只是暂时的。我有种预感,没有多久,就会在法院大厦里发现胡佛的指纹。”
“你真这样想?你仔细看看那边所有的窗户,吉布森很可能已让一半的工作人员回到了大厦里。要有指纹的话,现在肯定都不复存在了。此外,要想采撷所有办公室的指纹,吉布森需要一年的时间。”
“言之有理。但我们的经验比吉布森丰富,我们可以把搜索范围缩小到四至五个楼面。”
“噢,我明白了。你想让我帮你找到罪犯的证据,然后再把案子推给我,这样你就能继续朝局长的宝座攀登。”
“汤姆,我相信你能够理解我。请记住你永远是局长的朋友。”
汤姆站起来,踱到窗边,朝法院大厦望去。然后一本正经地答道:“是的,我需要这样的朋友。因为这个留有胡佛指纹的家伙不好对付。要是他不出差错的话,我们可能永远都抓不住他。这是联邦调查局所遇到的最棘手的案件,究竟谁要杀害一位近百岁高龄的前副总统?”
“我不知道。”斯科特所,“坎菲尔德总统不过才八十五岁。”
“他与胡佛及那两个被害的联邦调查局特工是否有关系?要知道胡佛死于1972年。”汤姆面露一丝欣喜。
“不错,但坎菲尔德曾做过八年的副总统,恰巧是胡佛任局长的时期。”斯科特反驳道。
“有道理。但不要太激动了,我们还没有发现胡佛的指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