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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 .仙翁画鹄

“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松子念道。

“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我应景地答道。

却收获了松子的一个百分之百的纯白眼,我才意识到原来我把两首诗给搞混了,小时候上学的时候先生也常常批评我总是记岔,诸如此类的愚蠢错误还有许多,例如“借问酒家何处有,姑苏城外寒山寺。”

又例如“知人知面不知心,寸金难买寸光阴。”

或者是“小荷才露尖尖角,一枝红杏出墙来。”

这样的例子很多,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会记混,以至于长大之后跟着师父学习。也需要背诵一些古文的字句,这个习惯也依旧难以纠正。于是我把这一切都归结于我看了太多差不多组合形式的句子所造成的。但是此刻被松子一个纯白的白眼嘲笑,还是有些不好意思,于是我挠挠头,干笑几声试图化解我的尴尬,却不知为何冒出一句,当初王维的这首诗写得真是不错。

大概是觉得我在刻意搞笑,于是松子没有再纠正我这首诗的作者其实是李白这样的问题,大概连他也觉得特别解释的话,会拉低他的智商。他只是说道,当初在写这首诗的时候,其实就已经称作为“黄鹤楼”了,而吕祖留下的字句,很显然他是知道此地叫做“黄鹤楼”而不是“黄鹄楼”的,但也犯不着跟我们猜这种简单的字谜游戏,所以我觉得,这里的“鹄”就是在说黄鹄矶的黄鹤楼。

我对松子说,看样子这两天你也没闲着呀,趁着秦不空不吃不喝,你也做了不少研究呢,早就猜透了吧?松子有些得意的说,这其实不算什么,而且还多亏了当初吕祖留书里写的内容,否则我们也不会将范围直接就缩小到龟蛇二山当中。而这黄鹄矶本身就是蛇山的一部分。根据南朝祖冲之所著的《述异记》里记载,说黄鹄矶头原本有一户姓“辛”的人家,辛氏在此地开设了一家打尖歇脚的小酒肆,有一天一个衣衫褴褛的人来到这里,说路过口渴,想要讨杯酒喝。于是辛氏就给他端上了一杯酒,此人喝过便离去。

可是在那天之后长达半年的时间里,这个衣衫褴褛的人每天都不间断地来到酒肆,依旧说自己身上没有银两,但是由于口渴,想要讨杯酒喝,每天都如此,而辛氏也每天都打赏了一杯酒给这个人。换了寻常人,也许三番五次之后,就会认为对方只是一个骗吃骗喝的混蛋无赖,可是辛氏却并未因此拒绝这个人,反而热忱招待,辛氏说,江湖落难时,上门即是客。自己开酒肆的,予人以食,本就是积攒功德的事,所以并不在意对方到底有没有酒钱。这个衣衫褴褛的人在混吃混喝半年之后,就对辛氏说,我欠了你千杯之酒,无钱偿还,就略施小计,帮帮你这生意吧。

于是此人就从怀里取出一块橘子皮,用皮里挤出的汁水在墙上画下了一只鹤,然后对辛氏说。我走之后,只要在座宾客鼓掌拍手,这只鹤就会合着节拍翩翩起舞。辛氏原本只当是玩笑,结果有一次客人在店里说话高兴了,于是就拍手鼓掌起来。

奇怪的事情发生了,那只画在墙上的鹤竟然好像活了一样。真的开水随着节拍跳舞。这件奇事于是就此传开,许多原本不是经过此地的人,也都特意前来观瞻,酒肆的生意因此好了很多,那些看客也会因为看了稀奇而打赏一些酒钱。

十年之后,辛氏因此而积攒了许多财富,而那一天,这个衣衫褴褛的人再次光临,辛氏此刻已经知道对方是个神仙而非乞丐,于是恭敬地说,愿意在家一直供养此人,但是此人哈哈一笑。取出笛子吹奏一曲,引来天上白云,墙上的鹤也变成了活的,这位衣衫褴褛的人便就此坐上鹤背,飞天而去。辛氏为了答谢这位神仙的十年之恩,就用这些年积攒的钱财。在此地修了一座楼阁,因为辛氏是修建者,所以周围的人就称这座楼为“辛楼”,但落成之后,因为当初那位神仙是用橘子皮画的鹤,所以那只鹤是黄色的而不是白色的,于是就起名叫做“黄鹤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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