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跳加速。一直在等待着那个男人的回应。因为他虽然先前和这个女人发生了一些争论,但是感觉得出,他始终还是那个最后发号施令的人。只听见他冷冷地说,杀了他那叫浪费子弹,既然是对鸳鸯。就放了回去吧,不过两个人都得拔了舌头,挑断手筋脚筋才行,免得将来用说的写的,把知道这些事给抖出来。不过那也无妨,谁会相信一个傻子的话?呵呵!
他的这句话,以一阵冷笑结束,却听得我背后发毛。此人之冷血,在现在看来甚至还有些变态了。正当我在考虑该怎么营救大毛运气好还能够救出傻姑娘的时候,那个男人突然提高了声音对着门外喊道:来几个人!把他们俩带走废了!
紧接着脚步声响起。我知道是外面的人得到命令之后准备进屋的声音。留给我思考的时间已经不多了,况且在这样的慌乱之下,我根本没有心思去思考。于是把心一横,想着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大毛是我兄弟,我既然知道了,就绝对不能坐视不管,于是我站起身子退后两步,把我的背心贴在屋子外的围墙上,然后猛一发力。用力跳起来,用我的右边肩膀撞向玻璃窗上看上去相对容易撞碎的地方。哗啦一声,原本就老旧的屋子,那玻璃窗应声而碎,而我用手护住自己的头脸。心里祈祷着不要被玻璃渣子给划伤。
这也是我没有办法的办法,这时候如果从正门闯进去的话,虽然我有办法控制住门口的几个男人,但是他们一定会发出警报,屋里的男人和女人就会知道。趁着这点时间,也许会对大毛和那个傻姑娘做出什么危害人命的事来,而我突然这么破窗而入的话,一来是会出乎所有人的预料,他们至少会留出几秒钟的时间来做出反应。而来我此刻的位置撞入进去的话只需要两三步就能够立刻制住那个幕后神秘人,所谓擒贼先擒王,我若是能够控制住对方的话,说不定能够以此为要挟,来跟他们交换大毛和傻姑娘,只要我把大毛拉到身边,我们俩是肯定能够安然无恙从这里走出去的,除非对方朝着我们开枪,虽然是在郊区,也不至于这么胆大包天才对。
我算得上是孤注一掷。赌赢了或许还有一线希望,如果输了,大毛和傻姑娘的处境不会有所改变,反而会搭上我自己,白白给人送个大礼。不过我算是幸运的人。我在倒地后并没有扯跨那蓝色的窗帘布,而是直接一个侧滚翻就直奔那男人而且。在翻滚的同时我一下子从包里摸出了我的苗巫弯刀来,将刀弯的内侧对准了那个在翻滚中恍恍惚惚看到正在起身的男人,然后又我一下子跳起身子来,抓住了他的头发。将他的脑袋抓着往后仰,这样就能够暴露出他的脖子,我的另一只手则直接抓了弯刀就冲着他的喉咙架了过去。
这一套动作,我觉得是我在感觉到危险后所激发的自己的潜能,否则不可能这么连贯,而且这当中也有比较大运气的成分在,所以当我把刀比在他脖子上的时候,同时我也看到了他那正伸手到裤子口袋里,已经摸出了一半的一把解放军制式五四式手枪!我眼见得逞,那个女人被我刚才破窗而入的时候吓得尖叫了一声。而那几个正冲到门口的人,看到自己的老大被挟持,于是也着了急,其中一个更是直接掏出了一把匕首,跑到了大毛身后,用匕首的尖抵住大毛的脖子,那意思再明显不过,是要我别乱动,否则就杀了大毛,大家都捞不着好。
我为了让自己气势上占优,于是大声吼道,你们都他妈的别动,信不信我宰了他!我说话的语气凶神恶煞的,吓得被我挟持的那个男人连连说道,大家都别动,有话好好说!我虽然挟持了这个人,但是我的眼睛一直密切地观察着屋里其余的人,并未看清楚被我抓住的这个人到底长什么样子。于是我回答道,你们现在把人给我放了,等我们安全后,我就放了你们老大,否则老子这一刀下去,今天晚上你们恐怕要擦一晚上的地了!
其实我很少会这样说话,至少语气不是这种流里流气的感觉。不过当下情况紧急,我也只能把我想得到的够狠的话都说出来。就在这个时候,被我用刀勾住的那个人突然用吃惊且非常疑惑的语气说道,你…你是司徒?
奇怪了,这家伙是怎么知道的,难道我已经大名远扬到这地步了吗?于是我低头一看,这才看清了此人的相貌,我也大吃一惊,结结巴巴地问道:怎…怎么会是你!
第三十章 .重逢故人
中国有一句老话,叫做“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用来形容人生的四大喜事。而当中的那一句“他乡遇故知”,通常用来形容遇到很久不曾见到的故人,以表心情欢快,雀跃感慨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