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们听了我的话先是面面相觑,愣了一会儿才说:“你梦见了什么?”
我一五一十地把事情说了出来。结果那做笔录的胖警官呆呆地看着那个讯问的瘦警官,对他说:“记,记下来。通过梦破案的事情不是没有过。”
在他们问话的时候,一个浓眉国字脸,身材高大健壮的警官一言不发地坐在我的身后。
最后那个矮胖警官对我说:“人的意识分为意识与潜意识,意识是你能够觉察到的思维,而潜意识是你觉察到了,但没有放在心上的思维。你可能是在潜意识中,看见了他胳膊肘背面的血迹,但是你的意识忙着找朋友,所以当时没注意,但你的潜意识察觉了危险,它通过梦境把它看到的事情告诉了你。”
我点点头说:“不管怎么样,我希望对破案有帮助。不过你们能告诉我吗?是不是真是一个女孩?”
那矮胖警官一怔,我就知道了,肯定是。
那矮胖警官显然是不肯放弃自己的唯物主义信仰,对我肯定地说:“可能是那个女孩身上的香味,附着在了他的身上,你潜意识察觉到了,就变成了梦。”
我听了这话突然愣住了,因为我确实像是闻见了什么味道,但是那种味道绝对不是女孩身上的香味。
他们问:“你是不是想到了什么?”
因为我不确定,所以我说没有,随后他们说你可以走了。
我点点头,说:“等你们的好消息,如果我是受害者,我肯定会希望能有人为我复仇。”
他们也点了一下头,没说话。随后那一直坐在我身后默不作声的高个子刑警将我送了出来,并递给我一张名片,他说:“我姓方,你再想到什么,就马上告诉我。”
看到他那意味深长的眼神,我明白了他的意思,他是怕我担心被嘲笑,而没有将梦的全部内容告诉他们。
回到家,我一直在思索着警察对做梦原因的分析,那时我认为他是很有道理的。但后来的事情很快就否定了他的说法。因为如果说,我那天做梦是因为我的潜意识察觉到了危险,那么后来的事情就完全无法解释了。因为从警局回来的当天晚上,我又做了一个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