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致如此。”
“那两个不会是什么职业杀手,对吧?”
“那两个人顶多是个屁。克鲁兹、赫雷拉不过是日落公园附近帮派里的小混混。卢霸兹才是专家。”
“你觉得是他找到那两个人的?”
他走过来,从我手上接过瓶子,往他手中的杯子倒上半杯。“他设计害他们的。”他说。
“怎么弄的?”
他摇摇头,对这个问题很不耐烦。“我真希望我是第一个审他们的人。”他说,“局里面的人在不知道他们干了什么、赃物从哪里来之前,就已经把它当作抢劫案在办了。等我察觉不对的时候,案子已经到检察官手里了。”
“那又怎么样?”
“时机一错过,他们就开始撒赖了。‘这些东西是我在街上买的。’你知道他们这套伎俩。”
“那当然。”
“他们连屋里死了个人都不知道,真是一坨狗屎。他们先把故事编好,再根据电视或报纸上的新闻修正,或是绝口不提。所以最后的版本就变成:他们两个在里面搬东西的时候,根本不知道有个女人死掉了,因为他们根本没上二楼。这倒奇怪了,因为他们的指纹在卧室的镜子、梳妆台上跟其他几个地方都找得到。”
“你说你在二楼卧室找到他们指纹?”
“也许我不该告诉你,不过我也看不出来这有什么差别。没错,我们是找到了指纹。”
“谁的?赫雷拉还是克鲁兹的?”
“问这干吗?”
“因为我觉得是克鲁兹杀的。”
“为什么是他?”
“他的记录,他有藏枪械的记录。”
“弹簧刀。不过他不是用这种刀对付那个女人的。”
“哦。”
“杀死那个女人的凶器是一把六英寸长、两英寸半宽的东西。不知道是什么,不过好像是厨房里的刀。”
“听起来你也不确定是哪把刀。”
“没错,她厨房里什么刀都有,刀具有好几套。如果你在家里住了二十年,你大概也会有一大堆刀。蒂勒里也说不上来到底少了哪一把。化验室的人把刀全部拿去化验,在上面却找不到血迹。”
“那你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