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从一开始,莱梅克的直觉就告诉他,这个杀手绝对不是个射手。她是另外一种类型的杀手,风格更传统,也许是最传统的杀手。在海滩,她没有用枪击倒邦妮和奥特,而是用刀子解决了他们,然后耍花招在阿诺德的脑袋上射了一颗子弹,伪装出他自杀的假象。枪是初级杀手和非专业的反叛者使用的工具。而她既不是桑卡拉、布思、劳伦斯,也不是那个把手枪藏在手上的绷带里,在麦金利总统同别人握手时近距离射杀他的布法罗的无政府主义者里昂。他更不是查尔斯?吉托,那个找不到工作便在华盛顿火车站击毙加菲尔德的神经病。
她和那些不值一提的刺客们没有任何可比性。
不过有一点例外:她也会近距离作战!
她是阿莫锐城堡培训出来的,杀人时讲求的是神不知鬼不觉。她化装或受掩护后只身前往这里,就像她善用的武器长刀那样来无影去无踪:一刀砍下去,拔出来,擦净血迹,然后消失。
总统的就职演说结束了。这个演说很短,只有五分钟,似乎更说明作演讲的人的身体状况不佳。罗斯福靠着他儿子的手臂转身走去,众人则大声欢送他。
达格找到莱梅克,走到他的旁边。莱梅克给他买了杯咖啡。
他们两人看着众人渐渐散去。她会跟着他们离去,还是在这里徘徊呢?
“达格,什么样的人能够接近罗斯福?”
这位特工端起咖啡杯,伸出一根手指,指着铁栅栏那头在椭圆广场上和白宫门前转悠的人群说:“栅栏那头的那些人!他的亲戚、他们家族的客人、世界各国的领导人和大使、参议员、国会议员、内阁成员,还有白宫的办公人员。”
“还有特工。”
达格点点头,“对,军人保镖、白宫警卫、记者团、一些战士和战争英雄,都有。”
“那他不在白宫的时候,身边都有哪些人呢?”
“其实他还会去的地方也没几个了。他的办公室在行政大楼内,与白宫一墙之遥,他坐车去。有时候,他周末会乘火车去海德公园,偶尔也会向南走,去佐治亚州的小白宫,那儿有治疗他小儿麻痹的诊所。每当他到纽约或佐治亚州的时候,唯一能见到他的人只有工作人员、客人以及当地的一些人,都是他的老相识,你肯定会猜到我们会派特工一直保护在他周围,不让任何人有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