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旭挂断了电话。
最开始分手时,郑旭是痛苦过的。他爱许千山,他爱他的缪斯。那是真正的爱,因此也伴随着真正的痛苦。即使分手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仍然对许千山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婆婆妈妈的,像一场大病后迟迟不肯痊愈的后遗症。后来时间长了,习惯了,才渐渐好些了。
就像郑旭以前在《棒喝》的一首歌里写过的歌词:“为了生活必须忘记,为了忘记必须生活。”
近两年,郑旭几乎不曾想起过许千山。他没心没肺的活着,只在接阿杉电话时偶尔觉得惭愧。可此时此刻,在总裁班这么一个尴尬的场合,聊着“孩子病了”这么一个尴尬的话题,郑旭望着许千山的侧脸,阔别多年的痛苦又席卷而上,将他淹没。
其实他也只是重见了许千山一面而已。
课间休息之后,许千山代课的那位老师赶回来了。许千山在台上做了一段简短的介绍与过渡,便将讲台交给原本的那位老师,在学员们礼貌的掌声中离开了。
这一幕让郑旭想起十年前他和许千山在北大的不欢而散。这次告别比十年前体面有道理许多。郑旭不知道那时候许千山看着他的背影,是怎样的想法。现在,他看着许千山朝走廊深处渐行渐远的背影,脑子里翻来覆去想起的,是那条九年前的短信。
“你想我吗?我很想你。”
第13章
这个总裁班一共五天。第一天课上完,安排了游燕园的活动。北大校园郑旭十年前就来游过很多次了,没什么兴趣。他人在队伍里头,眼睛却四处瞅,直到最后看见带队的专业导游老师,知道许千山不会出现之后,郑旭才安分下来。
导游老师在前头讲未名湖的故事,郑旭一点儿兴趣没有。他远远落在后面,给张未然打电话。张未然接起来就说:“无聊了就走人,别在这儿跟我瞎抱怨。”
近两年张未然对郑旭都是这个态度,郑旭也没觉得他有多过分。郑旭这两年一直没什么工作动力,就是一条尸位素餐的咸鱼。要是他和张未然换换位子,郑旭对自己也不会有什么好脸色。
郑旭说:“我见到许千山了。”
张未然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