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必须走。自尊不是个性,而是人类本能。孙小圣脸皮再厚,终究也是个人。即使当不了很全面的人,也绝不能当个缺心少肺的人。小圣手里动作快了些,叠被子,整衣服,跟盗墓似的拾掇衣柜,他要把自己在这里的一切都掏空,片甲不留。
很快到了周末,那个花姐约定给大家开庆功宴的周末。晚饭前樊小超打来一个电话,说饭局马上开始了,二队三队人和领导们来得都差不多了,就等他这位关键人物呢。孙小圣正在下楼,嘴上说正在路上,心里又不得劲了:关键人物?确定不是讽刺自己?还有什么人能有比他这样在骗局中被耍得团团转的蠢货更值得注目吗?一定就是讽刺自己。
樊小超的电话里很吵,几声大笑传来,好像是刘洵和灿灿等人插科打诨,边上还有人叫服务员倒茶。小圣听得闹心,挂了电话就关机。
他到自家楼下,发现阳光很充足。雪化了,天蓝了,阳光都是暖扑扑的。路上的行人虽然个个穿得像蚕蛹,但都走得格外灵活,脚下生风,脑门儿冒汗。晚饭的时间点儿,大家都要去填肚子了。经济基础之下,饥饿也能带给人期望。小圣摸摸裤兜,走进了小区里一间自己最常去的小饭馆。
他要了两瓶啤酒,三个炒菜,一会儿就吃得乱七八糟了。
肚子很快鼓溜起来,但嘴里跟嚼蜡似的没味儿,孙小圣拿酒灌自己,不一会儿身子就轻了许多,周围的乱糟糟景象也顺眼了。
景象中多了一个人,直接在自己对面坐了下来。小圣驼背缩脖,跟龟仙人似的眯眼看去,发现这人又熟悉又陌生。粗眉毛,长条眼,窄鼻子,浓刘海儿,额翘肤白,嘴小颏尖,穿着油油亮亮的皮夹克,里面还翻出钴蓝色的亚麻衬衫。这么一个形象,好像走到哪儿都会贴一身女孩儿眼睛。孙小圣整个人酒喝得已经有点儿魔幻,但心里还是残留一丝清醒的,他冷冷一笑,自顾喝酒。但不知怎么回事,又跟喝尿似的吐了出来。逼没装好,反而献丑了。小圣的冷笑变成自嘲的笑。
李出阳管服务员要了个杯子,伸手给自己倒酒。孙小圣明白了,他这是对自己的恶行要自圆其说呢。说着自己起身,准备离座。
李出阳抬手拦他,“哎哎,我可没带钱包。”
孙小圣跌坐在椅子上,“怎么着,放着庆功宴不去,跑到我这儿臭显摆来了?那么喜庆的隆重场合,哪儿能少了你这位大功臣啊。”
孙小圣本想保持冷战模式,但体内酒精作祟,嘴就跟松了弦似的嘚啵嘚起来了。
“这杯酒我敬你。”李出阳端起杯子仰脖喝干。虽然说得干脆,但还是跟喝药似的鼻歪眼斜。
“祝我以后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一帆风顺?那还是祝我以后别跟二傻子似的被人骗得一愣一愣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