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我觉得两腿沉甸甸的,但我仍继续前进。再也听不到警察的声音了。我迅速朝身后扫了一眼,手电筒的光芒已遥不可及。
“在这边!”我大喊着。“卡布里尼高中附近!”
我又撒腿狂奔起来。我跑到教堂的人口处,门锁着。法兰绒衬衫杳无踪影。我朝四周看了看,眼睛瞪得大大的,心里七上八下的。我被他们甩掉了,他们不见了。
“这边!”我大喊着,希望警察或雷切尔能听见我的声音,当然他们都能听到就更好了。
但是我的心沉了下去,我的机会,我的女儿再次看不见了。我心事重重,就在这时听到发动汽车的声音。
我的头猛地转向右面。瞅了眼大街,撒腿跑了起来。一辆汽车启动了,就在我前面大概10码远的地方。是辆本田雅阁。我记下了车牌号码,即使我知道它可能是个假牌子。司机仍在试图把车开出停车点。虽然我看不见他是谁,不过我不会浪费掉任何一次机会。
这辆雅阁车刚刚绕开前面那辆车的保险杠,准备启动,这时我一把抓住驾驶座旁的车门把手。真是万幸——他没有锁上车门。我估计是没有时间,因为他一直是匆匆忙忙的。
就在短暂的瞬间发生了几件事。当我想把车门拉开时,透过车窗我看到了里面的情形。的的确确是那个穿法兰绒衬衫的男子。他迅速作出反应,一把抓住车门,拼命想把它关上。我更加用力地拉着,门开了一条缝。他踩下了油门。
就像人们在电影里看到的一样,我试图与汽车同步。问题是汽车跑得比人快,但我决不罢手。人们经常听说这样的故事,说是在某些场合人会爆发出非凡的力量,说是一个普通人为了把爱人从汽车轮下救出来,能把汽车抬离地面。我对这些故事嗤之以鼻,也许你也是这样。
我并不是要说我抬起了一辆汽车,但我把汽车拽住了。我把手指楔进汽车,缠绕在前后门之间的缝隙里。我的两只手都用上了,决意把手指变成老虎钳。无论如何,我决不会放弃。
如果我拽住,女儿就会活着。如果我松开,女儿就会死去。
忘记了全神贯注,忘记了仔细思考。这个念头,这个等式,就跟呼吸一样简单。
穿法兰绒衬衫的男子把油门踩到底,汽车开始加速了。我双腿一蹬离开地面,但没有可以落脚之地3它们顺着后车门滑下,噔的一声撞在地上。我感到脚踝处的皮肤被人行道刮破了。我拼命地想重新找个立足点,但找不着。虽然剧痛钻心,但这微不足道。我死死地拽着:
我知道,目前这种状况对我是不利的。不论我多么坚韧,不可能坚持更长的时间。我得动一动。我试图挤进汽车,但我不够强壮。我悬在半空中,两臂拉直,再次跳了起来。我现在身体呈水平状态,与地面平行。我展开身体,右腿向上够去,缠住了什么东西。原来是车顶的天线。那东西能挂住我吗?我想它不能。我的脸紧贴着后座窗玻璃,看到了车里的小坐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