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我觉得把你送回家去比较好,可是今天在看过你生长的环境之后,我改变了看法,觉得你住在我家里应当更好一些。”
她:“我跟你这样算是同居吗?”
我:“这个比较复杂,从字面含义上理解,倒是可以算是同居,但是就一般人的认识和习惯看法而言,倒也算不上。”
她:“因为你对我有些冷淡,所以咱俩没有发展到一般人认可的那种同居的地步。”
我:“你还小,不着急,一切都可以慢慢来,再过三年,等到你十八岁的时候再做决定。”
她:“嗯,就像现在这样也挺好。”
☆、新生活
我的新住宅有二百七十平方大,五室两厅三卫,后面带一个五十几平方米的花园,有一个车库,车库门外还可以停一辆车,买下这里用了两千五百多万元,考虑到这样的住宅在美国的中小城市当中至多也就值几十万美元,偶尔我会觉得自己像是被敲诈勒索兼上当受骗了一样。
雇佣了一名女佣,她每周来工作六天,每天四到六小时,负责清理房间,打扫卫生,洗衣服,以及制作一顿晚餐。
小帅哥也搬到我的住宅里,还带着一只三个月大的吉娃娃和两只个头挺大的巴西龟。
此前林露露在宠物市场买了两只天竺鼠和一只兔子,每天从花园里拔些杂草喂它们,不够的话就在门外路边的临时菜摊买些蔬菜。
如此一来,房子里倒也挺有生活气氛,感觉还算热闹,尤其是周末白天两个大孩子都在的时候。
仔细想想,其实我才二十二岁,比这两位大不了多少,小帅哥十七岁,林露露十五岁,然而平时我觉得自己却像是他们的长辈。
好在这两个孩子比较聪明而且早熟,对于未来的生活,他们目的明确,该做什么就认真地做,学习认真而效率颇高,称得上刻苦用功,平时在家并不怎么贪玩。
小帅哥计划高中毕业之后去澳大利亚上大学,然后设法拿到永久居留权。
林露露则打算到了高一年级结束之后去英国念书。
所以两个人都在认真学习英语,就连玩游戏的时候也戴着耳机听英语教程。
每天早晨,小帅哥开上他新买来不久的奥迪A8,载上林露露一起到哈牛剑中学上学,而我则去幽冥事务所上班。
我没有遵循当初的计划,目前每周工作五天,而不是计划中的每周上三到四天班,因为我觉得好像没有什么特别有趣的事可做,不工作独自一个呆在家中会觉得挺无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