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捧的那年轻人得意的一笑:「几年前,我武艺超群,被华山的那些人看上,非得求着我去给他们镖局担任总教头!我这个人啊,别的优点很多,但最大地长处就是恋旧,我就喜欢看咱们那里,就算月亮也比华山圆啊!多给点银钱就能买忠士之心吗?别扯淡了!我当时就拒绝了,唉,那时候烦死我了,刘备不过三顾茅庐,他们华山更狠,恨不得睡在我寝室门口,连那个华山的岳中巅都是天天找我。可是咱就是不为所动!你看我没去,现在没几年,华山被灭了吧,那个岳中巅也成了人家的孙子。哈哈!」
「哎呀,您真是忠貞不二,怪不得現在混得如此风光,好人有好报啊。」
「没错!天时是运气,天生的;地利,我一直为师门做事,现在不有钱赚了吗?南长乐北沈家都有交往!人和,一来我忠心,二来我有眼光。所谓英雄惜英雄,像帮里的甄仁才大哥,我可是很早就和他志趣相投,惺惺相惜!现在你看,这么出来游山玩水的好事不是落天我头上吗?」
「天时地利人和您都占了,要不然您怎么会这么年轻就被委以大任呢?我在您这个岁数的时候,正在一个小镖局做低级护卫呢。唉,天天在外边跑,喝土都喝饱了,危险不说,银子都被镖师拿走了!我们就喝口汤的命。我和您都是一个门派出来的,怎么差距就天壤之别呢?」
「哈哈!给你说个隐秘的事,你可不要给别人说啊。」年轻人谈的兴起,口水四溅,索性把袖子撸了起来,用手指点着胳膊,叫道:「老赵,你看看!你看看!」
中年人把头凑过来,一看,只见那细皮嫩肉保养的极好地大臂上有个手指头粗的疤痕,像是枪头之类什么利器捅的。
这种伤在江湖上随处可见,尽管中年人身上比这吓人的伤疤多得是,但他很迅速地摆了一个被吓着了表情:「您……您……您这是怎么留下?肯定是高手留下的!以我多年行走江湖的眼光,给您留下这伤疤的人必定是个绝顶高手!但是,从这疤痕的走向看,他武功再高,刺中您其实是中了您丢軍夺帅之计,因小失大,您随后的夺命快剑肯定把他了账了!」
青年人在中年人的唾沫飞星中,愣了一下,随后猛拍一下大腿,震天响大叫一声:「老赵,你也是个高手啊!」
「我给你说啊,」所谓酒逢知己千杯少,岂止是酒,说话更是一样,年轻人一把拉住那老赵的手,四面小心翼翼地看了看,谨慎地把头凑近他,摆出用小声音的口形,但话却依然响亮,只不过带了一阵阵的丝丝声:「这疤痕就是青城严禁提及的那一仗留下的!那天我们几个精锐去办一件机密事务,没想到在石仞镇遇到了埋伏!
那天我记得很清楚,天黑麻麻的一团,大雨倾盆,我们十个人冒雨赶路,突然间街道前后左右房顶上出现了敌人!那密密麻麻的黑影中的人头,人数近百啊!
看他们的伏高窜低的身手,竟然个个是一流好手啊!
而我们呢?!我们呢?才十几个!这个时候,以前那个掌门的小兔崽子,姓韦的,当时就尿了裤子!这小子不地道,扔了长剑就钻狗洞跑了!但我们没有管他,那时候是生死关头,没卵蛋就让他去了,在血性好汉们眼里他不过像条狗而已。
当然我就站在队列最前边,看着那些凶光闪闪眼睛像一群群的萤火虫般靠过来,我鼻子冷笑一声,只是甩甩头发,让水飞溅出去,手搭在剑柄上,根本不着急拔出来,这时候我扭头朝甄大哥说道:『大哥,这些丑类就交给我吧。你先走吧,以后上坟的时候记得给兄弟多倒一碗水酒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