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两天后,他被抓进了少年院。
经过六个月的劳教,他变得更加刚毅、狡黠,心里充满复仇的念头。尽管是个小小的年纪,可他已经胆大包天,敢于赴汤蹈火,一时间闻名遐迩。
他逐步意识到要在这个社会站稳脚跟,必须主动融化到这个社会里,必须具备能够融入这个社会的实力。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他在一只脚踏上黑社会贼船的同时,背着组织,将另一只脚踏进学校,努力掌握各种生存的本领。先天的聪明,再加上自己的刻苦努力,他不仅学到各种知识,也练就了一头非凡的记忆力。
二十一岁时,他考入牙科大学。数年后他以优异的成绩得到牙科大夫证书,在结婚那天开办了一家牙科诊所。他的新娘是一位印第安人和白人的混血姑娘。由此他便积极主动地融入到这个社会。
为了过上安定的生活,他曾多次试图摆脱黑社会的控制,可屡屡失败。有一天,组织上命令他除掉一个企业界的重要人物,可当时已经组合家庭并成为牙科大夫刚刚安顿下来的他,根本不可能接受这一命令。尽管组织上如何恫吓,可他仍我行我素。
一个月后的某一天,他的妻子在自己家里被一帮强盗奸杀。当时,她已怀孕五个月。
可万万没有想到警察却把他当做罪犯抓了起来。无论他如何辩解案发当时自己不在现场,可众多证人的旁证却硬把他逼向死胡同。最后,他莫名其妙地被判无期徒刑。在美国,这一有色人种的地狱里,他没有判得死刑也算侥幸。
刚进监狱的那一段时间,他几乎天天在狂人般地喊冤叫屈。可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他逐步养成了忍耐性。他将满腔的冤屈和仇恨深深地埋藏在心底深处,时时刻刻等待着报仇机会的到来。
他要报仇的对象是害死自己妻子的强盗和诬陷自己的法官。他这才意识到这个社会根本不容纳自己,于是他彻底放弃了积极融入这个社会的念头。
忍受着非人的待遇,他在狱中过了五年的日日夜夜。在这期间,他不仅一时也没有放弃自己复仇的念头,反而更加增添了对自己既定计划的信心。
功夫不负有心人。机会终于来到了。有一天,他在乘上大客车被押往工地的途中,和别的囚犯们一起劫持大客车,成功地逃出了监狱。
在此后的数月内,他没有依靠任何人的帮助,单枪匹马杀掉了自己曾加入过的那个组织的最大头目,为自己的妻子报仇雪恨。
从此他只身孤影,躲避警察和黑帮组织的追杀,销声匿迹,彻底隐藏起来了。
后院白雪皑皑,银装素裹。听到母亲的咳嗽声,他重新绕回到前院。
毛世的名字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难道他这个毛世和那个被人碎尸的毛世果真是同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