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如水,不管她再怎么闹,日子也还是一天天过了。
新婚当天,替沈茵仔细打扮好,沈母看着漂亮的女儿,一时感慨,抱着她也是不禁一通哭,哭女儿命苦,哭自己当初就该早早的把她许个人家。
这地儿男多女少,他家女儿不仅能干,模样也还算周正,自然是有几家想求,只是他们总想着女儿还小,还能再挑。结果这慢慢一挑,大儿子忽然就跟那李姑娘好上了,碰上这么一桩破事,如今,他们也只能对不住女儿了。
沈茵就这么不甘不愿地被抬到了程家,待到下轿时,她都哭得没声了。
她浑浑噩噩地被推进新房,坐下之后,也不待喜娘开口,便猛的将头上盖头掀了下来,露出了一张清秀的少女面容。
毕竟是市井小民成亲,到底十分朴素,在少女如浓墨般乌黑的发间,只戴着几朵红艳艳的绢花,唯一值钱点的首饰,大约就是耳朵上的一对银坠子了。
想来若不是程家送了红缎子,嫁衣是最后怎么也要再疼一回闺女的沈母赶制,她定然是得去租旁人穿过的。
但朴素归朴素,如今还只有十七岁、正当好年华的少女,青春明媚,再怎么样也是十分美丽的。
沈茵就这么瞪着一双红通通雾蒙蒙的杏核眼,小小的嘴也在倔强地微微翘着,看上去很是有种不屈的劲儿。
喜娘顿时着急道:“哎哎哎,新娘子你怎么自己把盖头给掀了呢!不吉利!”
沈茵没有理她,而是高高扬着头颅,望向了自己身旁同样着一身红衣的程珩,结果,却在看到对方的那一瞬间,微微一愣。
这就是程珩?那个膀大腰圆、杀过人、见过血、也立过功的程珩?
她自然是十分吃惊的。
这程珩,竟然与她跟小姐妹们所想象的完全不一样。
程珩并不算英俊,却也并不难看,哪怕脸上有道疤痕,也不至于会吓到人,甚至还瞧得出几分清秀来。而他的个子,虽比娇小的她高了大半个头,但却跟五大三粗这个词丝毫不沾边。
沈茵不禁想,若是程珩能换一个表情,再换套衣服,说他是个书生,倒也许还更像一些。
沈茵顿时有些发懵了,传说中的那个可怕的人,怎么可能会是这么个模样呢?可是,这是他们的新房,也不可能会有别人来呀……
这个人,竟然当真就是那个程珩。
也许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对比,沈茵对他的抵触也忽然就少了许多,至少没那么害怕他一巴掌就能够拍死自己了。但她的内心仍是十分的不甘愿,毕竟这终归不是她想来的,她不想嫁给程珩。
就在沈茵瞧着程珩愣神的功夫,一旁的喜娘又笑盈盈地打破了这份沉寂:“新郎新娘来喝交杯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