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做的最多的,便是旗袍。
熟稔地将旗袍取出来,指肚抚上细腻布料上的精美刺绣,顾倚风将衣服贴在自己身前比划两下,第一个看向的人不是周礼梅,而是三四步之外的时绰。
从来没见过她穿旗袍,时绰也觉得稀罕,嘴角扬起浅浅的弧度,毫不吝啬地夸道:“很漂亮,要穿上试试吗?”
原本明艳的小脸突然垮下来,顾倚风有些为难:“这个旗袍的尺寸是秋天量的,现在我都胖了。”
胖了……吗?
时绰挑眉,不自觉想起秋天时的她。
是在民政局那次,她穿着洁净如新的白色衬衫,下摆以一种不规则的方式塞进牛仔裤的腰线里,双腿修长笔直,腰身纤细,光站在那儿就是一道风景。
明明那天穿白衬衫的女生还有很多,可他一个都不记得,也不想记得,他的眼里,只能看到她。
视线从她的眼睛缓缓下移,落在芙蓉色的旗袍上。继而,是领口的玉兰花扣,最后又到了从腰身而起的鸢尾纹。
他认真道:“不试试怎么知道。”
被说动,顾倚风拿着旗袍进了试衣间。
外界的一切都被隔绝开,她垂眸感受着掌心的衣料,心跳凌乱,说不清道不明的心情在发酵。
她是土生土长的魔都人,旗袍更是从小穿到大,别说这种低调的款式,哪怕再出众张扬的配色她也能穿得很漂亮。
可偏偏就是现在,她有点怕。
怕自己胖出来的一斤肉成了导火索,让原本引以为傲的身材被抹上黑点,让第一次看她穿旗袍的那个人觉得她其实没有那么漂亮。
甚至,连带着出现晕轮效应。
磨蹭了十分钟,试衣间的滑动帘才发出声音。
原本的棕褐色马丁靴换成了白色中跟鞋,款式简单大方,没有多余累赘,与芙蓉色的旗袍相得益彰。
乌黑似海藻的长发被散开,懒洋洋地披在身后,额前的碎发有些乱,看来是换衣服的时候经历了一些斗争。
她心跳如雷,深吸一口气,缓缓靠近他。
手指不知道往哪儿放,罕见地有些难为情:“怎么样?”
“很漂亮。”
依旧是最开始的答案。
他又补充了句:“刚刚在说衣服,这次是人。”
“是的呀,就是很漂亮。”
周礼梅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走过来,笑眯眯地看着他们两个人:“我们姣姣现在是大姑娘了,出落得亭亭玉立,就得穿旗袍,好看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