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惯了丧尸,其实这不足以震惊。真正吸引我注意的是,被碾死的男人,竟然就是之前招呼我的那个老板。
谁开的悍马车?钥匙可一直在我的口袋里啊。难道是狼?狼为什么要把老板碾死?莫非老板想置我于死地,或者对我不利?我慌忙伸长脖子朝悍马内张望。不出所料,车里空无一人。
远处隐约传来一阵警笛,冗长而尖利。听到这声音,我居然忍不住打了个哆嗦。悍马是我的,老板我也接触过,车内还有一把手枪,一把微冲和一些弹匣,一旦查起来,百口莫辩。
这么想着,我立刻反应过来。思忖片刻,半本笔记在手里,钱包也在,去纳米比亚问题不大。不管如何,先离开这里。
我快步朝街角走去,推开熙熙攘攘的人群,避免被人发现。直到穿过整整五条马路,才终于停下脚步,迅速地拦了一辆出租车,直奔机场。
飞机是第二天上午九点的。钱包里除了机票,还有一些狼为我制造的假证件。与地摊上那类粗糙的不同,这些证件完全可以乱真,甚至能够顺利通过审查。
买了一副墨镜,换了套衣服,又在机场的角落里窝了一晚上,终于挨到了第二天早晨。我现在的装扮,和国际通缉犯简直有过之而无不及。
更糟糕的是,我始终都感觉有人在暗处窥伺着自己的一举一动。不知道狼是否始终跟在身后,也不清楚那对情侣如今身处何方。这种被跟踪的感觉非常不好受,甚至快把我逼疯了。就连睡觉都必须时刻警觉,有时还不得不枕着那半本笔记入眠。真是验证了屠苏2015年时对我说的话:“就凭你这种程度的警戒心,奉劝你晚上睡觉时,不要深眠。”
纳米比亚位于非洲西南部,距离科拉半岛相当遥远。在转了一次机,又颠簸了好几个小时之后,终于在第三天的傍晚时分到达了这个濒临太平洋的遥远国度。
筋疲力尽的我到达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个旅馆好好地睡一觉。唯一值得庆幸的是,这里的官方语言是英语,沟通并不困难。作为“逃犯”,自然要求也简陋许多,有张床就好。
走进房间,小心翼翼地锁好房门,我直接就把自己重重地甩进柔软的床垫,脑子里一片空白。不多会儿,困意渐渐袭来,眼皮也越来越沉。等醒了,就去骷髅海岸。这么想着,我翻了个身,扯过枕头。
而就在此时,猛地传来了一阵急促的敲门声。
经历了这么多,我早就如同惊弓之鸟,异常警觉。第一下敲门声响起的一瞬间,刚要进入梦乡的我马上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跳了起来,右手迅速地朝床头柜摸去。入手的是一个简陋之极的台灯。此时也管不了那么多,捏紧台灯,调整呼吸,随即朝房门慢慢地靠了过去。
所幸,房门上有个猫眼。门看起来也比较坚固。我稍稍地松了口气,缓缓地把眼睛对上猫眼的位置。
然而,一看之下,却生生地吓了一大跳。乍一眼看去,门外一片漆黑,但仔细观察可以发现,漆黑并不是因为走廊内没有亮灯,而是——门外的人在我张望猫眼的同时,也把自己的眼睛贴了上去,与我隔着一扇门,安静地对视。
“狼?”我缩回脑袋,一时不知如何是好,只得低低地问了一句。
无人应答。门外忽然恢复了一片寂静。
“谁?”我只得再次出声,同时轻轻地搭上门把手——完全出于本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