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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云淮点了点头,把潦倒的笑意藏进路人喋喋不休的牢骚里。

穿进巷子里沈云淮说的那家羊肉泡馍倒意料之外地还营业着,只不过一问之下已经换老爷子的儿子接手生意了。小铺子不大,里头就摆着七八张低矮的小桌子小凳子,有些年头了的风扇嚷嚷着“吱呀”声边转动着,老板招呼着沈云淮和宋以乐坐在门边的空桌,很快就招呼上来两碗冒着腾腾热气的肉汤和四块装在搪瓷小碟上的泡馍。

沈云淮帮着宋以乐把刚出锅有些烫手的泡馍掰成一个个硬币大小的块块,扔进汤里,又拿起汤勺搅和搅和把每一个小块的馍都沾满肉香四溢的汤水,才把碗推到宋以乐面前。

“尝尝。”他托着下巴冲宋以乐努了努嘴,“小心烫嘴。”

宋以乐吸了一口气,被溢了满鼻肉香,瓮声瓮气地笑道:“好香啊。”

老板见他夸赞得真情实意倒也乐得接受赞美,转身又送了他们两罐可口可乐。

酒足饭饱后两人倒也不着急着去看房子,反倒是像偷得浮生半日闲似的逛起了胡同陋巷,且不提沈云淮是时隔多年再次回到童年记忆里每逢上下学都途径的故地,宋以乐一外地人更是对比起景区,蕴含当地文化更有历史的地方充满兴致。

无论是在秋意渐浓天吃着手里的酒酿冰淇淋斯哈斯哈地吐露着白气,亦或是两个身高平均一米八五的大男孩蹲着路边逗弄着橘猫壮硕的小肚子,都显得妙趣横生。

沈云淮的故居其实得离着胡同再往里走一段路,临河,和隔壁房子中间相隔着一家茶馆和剃头房。房子有些年岁了,据沈云淮说这是他祖父更早以前就拥有的称得上是祖宅,白墙青瓦已经在年月的风吹雨打中斑驳,倒影在波光粼粼的河面,像乐谱上奏出老旧时光咿呀婉转的吟唱。

“欢迎。”

沈云淮抬手敲了敲破旧的门板,上头的门把早已被镀上锈迹,宋以乐想去碰,倒被沈云淮拦下了。

微开半扇门,仿佛能看见昔日旧时光,等沈云淮正式把大门敞开,院子被搬空得干净,只剩下几个来不及处理早已枯黄的盆栽和青苔侵蚀的石椅。院子不大,宋以乐跟着沈云淮的脚步半分钟能走完,越过院子后的大门漆上了朱红油漆,上头贴着的倒福似是手写的,笔锋婉转有力,只不过浆糊干透后翘起了一个角。

“我有时候会回来这里睡,但常用的只有我自己那房间和厨房。”沈云淮嫌弃似地抬手扇了扇灰尘,“客厅和院子里的那些实在没心思弄。”

宋以乐了然地点了点头:“其实这房子地理位置不差,周边也热闹,要是拿来租出去也不错?”

客厅里的沙发电视都被一层白布掩盖着阻挡灰尘,两人进了屋却没地坐,沈云淮只得招呼着宋以乐往后方走去看看房间。

“这有点复杂。”沈云淮回头冲宋以乐笑了笑。

“嗯?难道老祖宗不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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