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医学院是人人都知道唐浩初有个帅气又大方的室友,现在是人人都知道他有个帅气又温柔的竹马,有同学在一次聚餐时偶然和他们一起同桌吃过饭,对郑锐霖的举止表示我伙呆。吃鱼给挑刺,吃粥也给挑葱花,连喝个开水都下意识摸摸水温,觉得温度合适才给唐浩初递过去。
这种自然而然的体贴怕是热恋中的男朋友都做不到,何况郑锐霖并不是什么不起眼的普通人物。身材外貌暂且不谈,才刚到大二就被评选为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学生干部,说明个人能力极强,家世似乎也很厉害,只是平日里比较低调,不显山露水。
当日同桌吃饭的还有程昱。就算看过许多次郑锐霖和唐浩初在一起的场景,但程昱每次见了,依然会觉得无比碍眼,却又无力阻拦。隔着一个唐浩初,程昱无意中瞥见了郑锐霖某个瞬间凝视唐浩初的眼神,竟微微一愣。
不仅仅是对方眼底显而易见无遮无拦的情意,还因为这个眼神是如此熟悉。
吃饭的中途去洗手间抽了根烟,抬头看到镜子,皱起眉。
他知道他为什么会觉得熟悉了。
每每想起唐浩初或看着唐浩初的时候,他也是这样的眼神。
感觉眼前的镜子似乎砰的一下碎开,周围的一切也都跟着碎掉,程昱的头脑却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清醒。——他喜欢唐浩初,不是朋友间的喜欢也不是对美好优秀事物的欣赏,是想和他在一起的那种喜欢。
夜深以后,唐浩初洗漱完后爬往上铺,程昱拿着书坐在下铺,目光却完全不在书上,而是尽数落在了唐浩初那里。少年的肢体修长又柔韧,骨骼分明的脚踝和膝盖还带着被热水蒸腾出的粉,纤细的腰肢挂不住均码的睡裤,于是裤腰堪堪卡着胯骨,从程昱的角度甚至能透过宽松的裤腿看到细嫩的肌肤。领口有些低,精致的锁骨和脖颈全露在外面,皮肤白得仿佛带着奶味。
程昱觉得上铺传来的哪怕连一点细微的动静都像重重挠在他心尖上一般。
他们如今升到了大五,即将面临毕业,已经拿到保研资格的唐浩初显然还要继续读书,可程昱不打算再读下去,而是准备回家接手生意,心里难免有些焦虑。他没有时间等下去,所以开始直接地在越轨的边缘试探。
比如在唐浩初去取上层柜子里的东西时主动过来帮他扶椅子,在稳住椅子的同时轻轻握住他的脚踝,微冰的脚踝和程昱滚烫的掌心温度形成鲜明的对比。又比如在做手术练习的时候和唐浩初组成一组,对着他来分析病人有可能出现的病变位置,再假装不经意地碰上他的身体。再比如和他一起挤在电脑前看剧,然后故意重复电影里的台词,本就多情的词句在他舌尖上别有深意地绕了一圈才轻轻念出,压低的声音和微妙的语气暧昧得像**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