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都要离,那剩的就是财产和孩子的事情。
周建自然舍不得孩子,一点点看着长大的姑娘,自己的亲骨肉,只是相比较孩子而言,他更舍不得的还是房子,才买了几年的新房已经涨到九十来万了,你说是要孩子还是要房子吧?
要是不给孩子的话马玲玲就要求平分财产,最后周家人商量来商量去,还是忍痛放弃了周心蕊小朋友的抚养权,反正又不是不给探望了,跟着当妈的也还是自家的孩子啊。
至于如果周心蕊小朋友性别为男的话周家人是不是也会这么干脆利落的下决定就只有他们自家人知道了,也许会也许不会,谁知道呢,反正按照周家人的想法,自家是儿子,再婚也不难找,万一把房子给折腾没了到时候拿什么娶媳妇呢,孩子嘛只要能生总会有的。
所以,历时大半年的反复折腾闹啊吵啊,到了最后,这小夫妻俩终于结婚证换离婚证,从此以后各走各的路再不相干。
周建得了房子和正在营业的商铺,马玲玲得了女儿的抚养权还有三十万块钱,这钱还是周建东挪西凑借出来的,他手上并没有这么多现金,本来还想着借口没钱耍赖什么的,可马玲玲当即就表示没钱就打官司卖房子分钱给法官判,周建被噎了个倒仰,怕自己的房子到时候真要被卖了分钱只好找人借钱去了,毕竟房子好卖不好买,真要卖了同样一个房子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买得起呢,他自然不会做这种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的事情。
其实一开始马玲玲要的是四十万,还在营业的商铺总还值点钱的,她一共只要四十万都是打了折的,再说了一旦离婚这周建往后会不会给女儿抚养费都是个问题,就算头几年还有点良心,哪天娶老婆生孩子之后估计也就把女儿给忘到脑后了,那她这会儿自然要一次性多要点。
可姓周的咬牙切齿喊没钱,两人数次商讨未果,她又担心这男的真不同意离婚协议不成走诉讼的话还不知道官司要打到哪一天去,这拖得越久对孩子的影响就越大,后来也就同意了拿三十万走人了。
老实说,私心里对于这个结果她已经挺满意的了,毕竟家里没多少钱她是知道的,加上她自手里的私房凑一起也有30多万了,再攒个几年也能付个小房子的首付,最主要的是不用担心母女分离,虽然有人说带着孩子不好再嫁之类的,不过相对于不知道在哪儿的第二春,自然还是女儿比较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