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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现在,那个承诺要和我携手共白头的人就坐在我身边。

他用几乎宠溺的眼神看着我,说:“笨蛋,因为我喜欢你啊。”

我一生的好运,全部都作用在了大学。这四年中,我遇到了三个男生:一个是初恋李墨晨,一个是普利尔,一个是暗恋了我六年最终修成正果的南珞。

他说,他第一次见到我,是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大一军训完的第一个星期一,我和同学们一起坐大巴车从军队里回学校,他站在校北门迎新,是学生会的副主席。我初来乍到,拖着大包小包的行李,一个人站在人来人往的门口不知所措。只有他注意到了我。他跨步向我走来,却被普利尔抢先了一步。我们错过了第一次相识的机会。

南珞对我并非是一见钟情,我长相普通,我也不相信他会对我一见钟情。

因为系别的不同,我和他不常相见,只有偶尔在食堂吃饭才会遇到。当然我从来都没有注意到他,那时我的眼里只有李墨晨。

把我的人和名字对上号,是在十月份的迎新晚会上。我加入了学院的歌舞社,也许是学习了五年声乐的关系,我有机会站上那晚灯光闪耀的舞台,唱了一曲当时红遍大江南北的《如果有来生》。我不知道的是,除了新朋友普利尔在台下热情高涨地为我欢呼,南珞也在角落默默地关注我。

他不是那一种特别主动的男生,即使是在某个瞬间对我有了好感,他也不会立即下定决心要追我。可是,当他的身边有越来越多人讨论我时,当他发现他的脑海中全是我时,或许我又在某个不经意间路过了他的身旁,这么普通的一个我,就这样慢慢被他放入心里。

他终于下定决心,要在我二十岁生日那天向我告白。可是他准备好一切站在宿舍口等我的时候,才发现我和李墨晨手挽手绕着学校散步回到楼底。我们第二次错过。

那晚,听他叙述至此,我往他身上蹭了蹭,抬头问他:“你看到我和李墨晨在一起,是不是很难过?”

他望着我,眸子中有难以明辨的光:“是,很难过很绝望。不过后来我想,你那时候根本就连我是谁都不知道,即使我真的告白了,你也未必会答应。”

“说不一定啊。”我反驳道,“要是早知道最后会是你陪在我身边,之前所有的一切我都可以不要。”

“那时候你可什么都不知道呢。”他淡淡一笑,答道。

他眼神柔和,一直看着前面的某个地方,沉默了半晌,像是忽然想起什么好笑的事情,动了动嘴角,继续跟我述说他记忆中的那一出独角戏。

为了了解我,他故意去接近李墨晨,经常和他一起约着打球,只是为了看场外的我一眼。只是大多数时候,我和李墨晨亲密无间,他痛苦不堪。

他知道我爱吃茄子不爱吃胡萝卜;他知道我爱吃西瓜不爱吃苹果;他知道我爱喝果汁不爱喝奶茶,知道我喜欢什么颜色什么花,知道我习惯哪个时间点去散步去图书馆……他什么都知道,却从来不敢为我做什么。

他读大三的那一年,偶然得到了一个到法国去做交换生的机会,为了把我的影子彻底地从他脑海中抹去,他毅然决然去了法国。

两年,他与厦门断了联系,全身心投入到学习工作中。他不再关注我的任何消息,也很少再想起我,那的确是他过得最无忧无虑的两年。

交换学习结束后,他回到学校,开始准备毕业论文。于是我和他同时毕业,并到了同一家公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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