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不甘平庸的女孩注定不平凡。
莱蒂最后决定将姓氏变成缩写,品牌就叫LetitiaL.,因为“洛佩斯”这个姓实在太常见了,缺失独特感,不太适合作为品牌的名字。
虽然“莱蒂西亚”这个名字也没有独特得去哪里,不过要说有名的“莱蒂西亚”只有她一个——至少大部份人都会首先想起她。可是“洛佩斯”呢?有的人会想起她,有的人会想起拉丁乐坛天后珍妮弗·洛佩斯。
定了品牌的名字是第一步,创办一个品牌说容易又不容易,说难又不是很难,在美国成立一家公司不一定要成为美国公民或者拥有绿卡,在注册方面除了一些必须由她亲自办理的手续外,她打算全盘交由马丁负责。
现在的股权分配分别是她握有绝对控股的50%,马克和托尼分别持有20%,马丁10%,这情况跟范思哲一样,有点像“家族式”经营,股权全掌握在自己人手上。
不过托尼基本上不会管品牌的事情——他连自己的公司都不管,又怎么会管别人的公司?因此,托尼这个股东的权力其实最终也会落入莱蒂手里,变相她一人就握有70%的股份。
托尼的20%股份是莱蒂来一份计划书说服他入股的,而马克的20%是作为LV的全线代言人的交换条件。
至于马丁的10%股份,是莱蒂作为邀请他加入品牌的“见面礼”,即使马丁没有像托尼那样庞大的财力,也不像马克在时尚界里具有崇高的地位——那不是说马丁的地位不高,但他那种“高”跟马克的“高”是两种意思,马丁在经纪人的圈子自然是属于一线级别的,他手上有着大把的好资源,可却只是对一名模特而言。
他们各自有着擅长的范围,而马克做到但马丁做不到的是,他可以给予莱蒂许多的帮助,像LetitiaL.跟LV联乘合作,或者给予她设计及发展方面上的指导,因为马克也发展过自己的品牌,MarcJacobs这个品牌的运作非常成功,莱蒂十分需要他的经验的。
马克是LetitiaL.的股东,股东与股份公司是一种互利共生的经营模式,他自然也希望这个品牌能赚钱,亦定然不会吝啬对她的帮助和投资。
同时,莱蒂亦需要马丁来辅助她,他的执行力及决策力由莱蒂所没有的,他的经验远比莱蒂丰富,可以担当起指导和监督她的角色,再者除非莱蒂暂停了大部份的模特工作,否则她要同时工作并且管理品牌会有一定的困难,尤其是在刚刚起步的阶段,那么马丁就会是一个很好的左右手。
决定注册公司的类型是第二步,因为公司类型关系到个人和公司的责任义务,也关系到未来公司发展、缴税等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