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好。”林彦捏捏车把手的橡胶小喇叭,“我都没见过你长什么样啊,你发张照片吧,不然不好认。”
“长得没你好看,我都不好意思发。”郑启风的声音里带着些许违和的害羞,把林彦给惊得浑身打颤,他抖落一胳膊冷汗说:“随便你哈,爱发不发。”
郑启风:“发发发,我回宿舍就发。”
“行咧!那我先挂了,钞票在招手呢,我得去干活了!”
“嗯,回头见!”
收起手机,林彦把书包带往腰上一系,抬脚蹬起自行车往校门外蹿。他在耳朵边上呼啸而过的风声里开始了思考,郑启风这人也挺神的,并且或多或少的,他仿佛能猜到些郑启风的目的。体大、七班、孙林林,不需要过分深究,绝对就是高一刚开学的时候让孙林林递话的那个傻缺了。
什么玩意儿一起兼职,这货怎么不去做间谍呢,估计早发家致富了!
随便吧……随便,林彦想。只要不越界,他就懒得管。这些人,跟自己其实没有任何关系,他不愿意浪费更多感情,他只要经营好手边的人际交往就行了。在溪城的日子,严格说来,根本算不上辛苦,林彦有交好的朋友,还有关心自己的长辈,他没有所谓的社交花费,但当自己离开那里,到了一个全新的地方,就得掂量掂量发展一份新交际的成本。
林彦一路风驰电掣,柔软的头发被风带起来,半袖T恤衫上有晒过的洗衣皂味道,整个人比高考前看起来朝气许多。
学校附近有间新式书店,跟外面的普通书店不同,会贩卖一些生僻著作与杂志,还有7、80年代的正版欧美老唱片,平时来往的顾客很多。店主是个戴眼镜的风趣老头,时常丢下顾客跟满满当当的书籍唱片,出门跟人斗嘴下棋,买东西的顾客会主动把钱放进收银台旁的小木盒里,找零、装袋自助进行。
前段时间林彦去书店闲逛的时候,很偶然地帮这老头抓了一个偷书的小贼,那老头无论如何都要报答他。林彦烦不胜烦,最终提了个折中的建议,他说,不然你收我做兼职好了,上上下下的都没人管。
然后林彦就顺利地获得了这个在中、晚饭时间到书店看门儿顺带收银的工作,那老头是个跟蔡栩生一样的混血,连性格都差不多,甚至对薪水完全没有概念。
“还好我善良,不然得白撒出去多少票子。”林彦疯狂腹诽着,锁好自行车走进书店。
“哟,来啦,赵老爷子前脚刚走!”过来送水的小哥笑着说。
“跟店不是他的一样。”林彦嘟囔着挂好自制的员工牌,规规矩矩地站到收银台那张大木桌后面,吆喝着扫码收钱。这地方的收银桌跟超市的完全不同,老头子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张黄花梨木桌摆在门口,看着像是花了大钱,也有些年岁,但搁门口不就糟践了么?林彦想不通。不过,整个书店的风格本身就是没风格,连顾客都是奇装异服里偶尔掺和几个西装革履,就这么杂七杂八地混在一起,其实也挺有意思。
林彦在这守了差不多快两个钟头时,店主老头眯着眼晃回来了。
“您少喝点儿吧,指不定哪天就躺外边啦!”林彦把中午的流水打出来给老头看,老头顺手给扔进了熊猫垃圾桶。
“……您爱看不看,我可得撤了。”林彦把老头的保温杯递过去,随手说了声走人,嗖地一下就没影了。
“还想着下午给我稍俩你们食堂南瓜肉馅儿的薄皮大包子呢!这就蹿啦!你们这些混蛋玩意儿,年轻了不起啊!我跟你说,我也很年轻的,我现在,顶多也就18!”老头自言自语地骂一阵,挪着烂醉的步伐努力绕到他的大木桌前,抄起保温杯拧开。他上下来回地寻摸了个遍,最后从衣服内兜里掏出个粗陶小茶碗,自斟自饮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