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女的呢?”郑启风不依不饶地问。
林彦依旧摇头:“跟性别没关系,我也没有看不起你的性向,是真的不找,包括任何人。”
安静了几秒钟,郑启风重新开口说:“我从高一入学,就挺喜欢你的。那天一早,咱们也就是前后脚进的大门。当时你跟你弟在学校长椅上聊天,扯了很多。可能‘喜欢’这事就是讲不清道理,我看着你笑起来的样子,一下就觉得自己完蛋了。”他回忆道,“其实那些诗,都是孙林林给找的,我顺带二次加工了一下,主要觉得人家写得比较炽热,我这人没有文学细胞,写不来。”
他的表情相当正式,以至于林彦有些失语,他想不出该如何回应郑启风那所谓炽热的情感。
“我怎么觉得自己又不近人情了一回呢?”林彦尴尬地躲在遮阳伞下,“但无论如何,不跟你讲清楚是肯定不行的,你趁早换个人喜欢吧,真的。”
“嗨,没什么大事,我高中三年都过来了,还怕你这一句两句的么?”郑启风给林彦抛了瓶矿泉水,“我没指望能跟你真在一起,就这么互相认识着也不错。做朋友,能行吧?”
“我没那么严格,只要你别再写情书送东西。”林彦灌了口水,转头看向远处,天边渐渐抹上些蓝红交织的彩色。
傍晚五点钟,站完最后一班岗,领过两天的薪水,两人匆匆忙忙朝火锅店赶。
“真的,我觉得自己成扁平足了。”林彦甩甩脚底板,“这脚现在得有十斤重。”
郑启风听完这话,突然停下了。
”走啊?停个什么劲?”林彦困惑地转过身,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他的脚踝就被郑启风给握住了。
“干什么玩意儿?”他连蹦带跳地稳住身形。
“给你看看脚。”郑启风低头给他脱鞋子。
林彦害怕了:“别别别,您别,我消受不起!”
“稍微一等,我有经验,可以帮你按按,很管用。”郑启风固定好林彦的脚,自顾自地开始下动作,左脚按完换右脚,有条不紊。林彦没体会到舒服,只觉疼得要命。
“这都按的死穴吧。”他龇牙咧嘴地晃脚,“还不如拿钢钉给我来一下!”
“我教练以前就这么教的,他很懂这些,放心。”
“那还真是辛苦了……”林彦弯下腰穿鞋,郑启风的手还在他另外一只脚上捏着,临站起来前,郑启风不知是大脑缺钙还是怎么着,伸到他脚底板上挠了两下。
“你特么这是调情呢?大哥,很痒啊!”
林彦站起来要跑,但脚还在郑启风手里,郑启风见他反应大,故意又挠了几下。
“哈哈哈!不行不行,我最怕这个,求求你了!”林彦瞅准机会套上鞋子,敏捷地蹦跳出去,笑着说:“真是想不到,你可太腹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