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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好喝?」扬晨风呵护的神情很温柔,草莽土匪变偶像剧的柔情男主角。
我忍不住,仗着酒意问:「你为什麽不肯……喂那个……」
「我根本不喜欢他,才懒得理!」看得出,扬晨风不想谈『死皮肤』。
「感觉很浪漫,你还喂过谁?」
「我这把年纪,什麽都没有。谁会那麽傻,愿意让我喂?」
「你拐弯抹角,那我很傻喔?」
「我只喜欢喂你,无论你要我做什麽,我都愿意。」他说得情真意切。
我很感动,照实说:「你这样就很好,我喜欢你做自己,不必为谁改变。」
「以前有人说我是恐龙,你条件那麽好,为什麽……」
「万物皆同,有人喜欢、有人讨厌。我阿嬷说,被虫咬的果子,外观丑丑的,往往都是最甜的。我再偷偷告诉你,就有网友嫌我长得像人猿,我当然最喜欢恐龙了。」
「懒叫啦!那人要不是目睭糊到蛤仔肉,就是爱不到在捄懒葩自爽。我第一眼看到你,心脏砰砰跳,懒叫马上硬翘翘。想说那来那麽帅的人,差点从屋顶摔下咧!」
「有够夸张ㄟ你!」我没被迷昏头说:「叔!以前都没发现,你还有哄人的专长。」
「我说的都是真的。像我这种大老粗,虽然很兴奋光溜溜抱着你,就是无法确定,是不是在作梦?你用力打我一巴掌,会痛的话,证明一切是真的,我会爽死了。」
他表情很认真,拉起我的手,等着讨打。
「我就喜欢大老粗。」我含口酒,喂入他嘴里,感觉真浪漫,激情吻不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