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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好嘞!阿临你和她走我就放心了!”

他的话音未落,身后的饭桌上就骤起一声“砰!”的响声。

胡一民吓了一跳,连忙转头去看——

饭桌上,杜宜美一口气把白粥喝完,然后把碗甩在了桌上。

“哎哟,小美啊,你……”

胡一民急吼吼地上前,将倒扣在桌上的碗翻了过来。

现在的小姑娘都这么恐怖吗,感情受挫跟他什么关系,为什么要拿他的碗撒气?

杜宜美冲他一笑:“不好意思啊,一民哥,手滑了一下。”她从兜里掏出一张红彤彤的钱,“喏,这两天玩得很开心,谢谢你啊一民哥。”

胡一民愣了愣,客气了一下:“小美,大家都是朋友,你也不用这样……”

“一民哥,你这客栈开在这里,也挺不容易的。”杜宜美边起身边道,“这是我的谢意,你就收下吧。”

说完,她没等胡一民再客气一下,就大踏步往外走,跟上门外的谭临。

门外,程树已经走下了台阶,身影完全消失。谭临紧随其后,然后是杜宜美。

刚才还热热闹闹的客栈一楼,瞬时间门庭冷清。

胡一民想着这怪异的三人组合。然后,他轻轻摇了摇头,叹了口气。

“真是年轻啊。”

这一路上,谭临走得颇不舒服。

先不说杜宜美一直在他身边搭讪,叽叽喳喳地找话题聊天;就说程树,一路都走在他前面,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都没转过头来看过他一眼,更别提来两句正常的交际了。

这让谭临一直处在一种矛盾而极端的处境中。

他向来知道他是个平庸得不能再平庸的人。

从小到大,他一向不善交际;沉默是他的常态。可是在心里,他一直清楚地明白,社交是必不可少的东西,所以他一直未能完全摒弃这项技能。

在与人打交道的过程中,他笨拙而迟钝地进行着这项技能的探索,但收效甚微。

有时候,他会羡慕那些八面玲珑的人,他们将自己的生活照顾得面面俱到。

然而,更多时候,他羡慕的是那些对“社交”这件事完全不予理会的人。他们不问来路,不问前程,不瞻前顾后,活地随心所欲——用他弟弟汪斯元的话来说,这样的人才酷。

他知道,在汪斯元眼中,自己可有可无,一点也不酷。

谭临低着头,默然地想着。

因为礼貌,他有一搭没一搭地回着杜宜美的话。偶尔抬头,看到程树走在前面,对一切都无所谓似的,他倒开始羡慕她起来。

——他也会想,会想自己在程树心里,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

大概,自己也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路人吧。

“阿临,你昨天去过瑶寨吗?”一旁,杜宜美孜孜不倦地和他说着话。

谭临摇摇头。

“可好玩了!那边有卖好多少数民族的工艺品!”杜宜美兴奋道,“我都搜过了,淘宝上没有的!只有这里才有呢!都很漂亮,害我一口气买了好多!你没去那里,真是可惜啦!”

谭临说:“这样啊。”

杜宜美又道:“昨天你没去瑶寨,那你去了哪儿?”

“金佛顶。”

“金佛顶啊……”杜宜美皱皱眉,“去那里干嘛?那里有什么好玩的?不就看看梯田么,无聊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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