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是,苏玉阳全身上下挂满了金子。
金头冠,金坠子,金扳指,脖子上还一个大金珠子穿成的珠串,就连他的衣裳,也全部都是金丝线绣的,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配上他那一张出尘脱俗的绝世脸,怎么看怎么违和。
不过,你开心就好……
这样的人,要是能把他哄得开心了,随便丢下一锭金子,他就不用再在这里写信了。
“写家书。”
苏玉阳坐在周成贤的摊子前,轻轻开口。
“您说。”
周成贤磨好墨,拿起笔来,等着苏玉阳口述。
“吾儿已年方十六,速择一婿送来继承家产。”
苏玉阳开口,就只说了这么一句。
听得周成贤是一愣,甚至他都没有反应过来苏玉阳到底说了什么。
毕竟在他看来,苏玉阳这样的打扮,庸俗的很,说出来的话,也不可能是这么文绉绉的。
要是自己都能说这么文绉绉的话的,多半也是读过书的人,怎么就需要别人代笔了?
“写不来?”
苏玉阳见周成贤半天都不动笔,挑挑眉,似乎是有些不满意的样子。
“不不,会写。”
只是愣神了一下,周成贤就提起笔来,刷刷刷的,把那几个字儿写完了,等写完了,就拿起那信,递给苏玉阳看。
他自己也盯着那几个字儿,然后等他看清楚了上面的字儿之后,整个人的心思就活络了起来。
这户人家是在找女婿?
看看他的穿着打扮,无处不透露着一个字儿,钱!
这是真正的有钱人啊。
而且,他只写了一个吾儿,说不定,他家中只有一个女儿呢?
不,不是说不定,是很大的概率就是如此的。
那么,是独女的话,又是有钱人,他找了女婿,那不就是入赘的?入赘的女婿,可以继承他们家族的所有财产那!!
想想就觉得好爽啊!
就算是考取了功名,如果家中没有银钱,过的仍旧还是苦日子。
来到京城之后,他听那些乞丐们讲京城里头的故事,说的最多的就是,做官儿的,如果不贪,还不如去做商人。
商人有银钱,日子过的比做官的要舒坦不知道多少倍。
还不用担心伴君如伴虎,不知道哪天就被皇上给杀了头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