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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捏了捏掌心的余温,心想,今天先放过你,来日方长,等你搬回来,看我怎么“收拾”你!

老爷子今天特别高兴,不仅仅是因为今天是自己七十八大寿,他唯一的孙子,今年成了家,最看重的学生,海归回国,平常注重养生,很少碰酒的老爷子,今天把自己珍藏好几年的茅台都拿了出来,还没开饭,就跟温珩,萧振东等人喝了起来。

老爷子一生走南闯北,见识广,阅历多,闲聊的时候,自然而然就喜欢讲一些过去的事,只不过年老了,记n不好,有些事情,连高歌这个外人,都听了两三遍,偏偏每次,老爷子都能像第一次讲一样那么激qn。

他说完越南战场上的事,温珩安静的端了一杯茶递过去,老爷子喝完,怔了一下,道,“我说到哪儿了?”

温珩笑道,“说您带着一千精兵团险些中了埋伏。”

“对对对,”老爷子叹了口气,“当时天气不好,那风刮得,几米外都听不见人声……”

高歌不由得多看了一眼温珩。

他神情很淡,眼神却十分专注,尽管已经听过,却还是表现的像是第一次听一样,她好像突然间明白老爷子为什么这么喜欢他。

他很安静,善于倾听,即便你说多少次,他也不厌其烦,这样的人,放哪儿都没办法让人不喜欢。

十几分钟后,萧雪婉从厨房出来,温声道,“爸,开饭了,吃完饭再聊吧。”

老爷子回过神,笑了一下道,“行了,收拾一下,大家都去餐厅吧。”

萧雪婉低声道,“爸,我先扶您上楼吃药。”

“不用,”老爷子摆摆手,“你是当家主母,替我好好招待大家。”

说完扭头又拍了拍温珩的肩膀,“小珩,可不许走啊,就当自己家,吃好喝好,咱这儿没什么虚礼。”

温珩笑道,“我什么时候跟您客气过,你就是赶我,我也要赖着不走。”

老爷子笑骂了一句,这才缓步上楼。

等老爷子一走,温珩才将视线落在萧雪婉身上,萧雪婉却避开他的视线,对慕云泽道,“带小歌过去吧,你们俩中午也没吃好,厨房炖了燕窝,你去帮小歌端一碗。”

慕云泽笑了一下,“您现在对这个儿媳比对我这个儿子都好。”

萧雪婉怔了怔,这还是第一次,慕云泽同她这般开玩笑。

她跟慕云泽的关系,一直都是平平淡淡,不算生疏,却也没有像一般母子那般亲密,慕云泽年幼那几年,她醉心于事业,等回过神想弥补的时候,孩子已经跟她产生了距离感,她不懂怎么表达,慕云泽更加不明白她的心,久而久之,母子俩的关系就变成这般模样,别的孩子在一定年龄阶段拥有的撒娇,叛逆,慕云泽通通没有,更不用说这样亲密的开玩笑的话了。

所以她很惊讶,惊讶之后,又有淡淡的欢喜。

她淡淡牵了下唇角,轻声道,“因为她是你喜欢的人。”

慕云泽一愣,心里有一丝异样的感觉。

直到跟高歌走好远之后,他才轻声道,“她第一次对我说这么温暖的话。”

这个她,很明显,说的是萧雪婉。

萧雪婉刚刚那句话,她其实有听到,她诧异的是,慕云泽竟然会用“温暖”两个字来形容。

这对普通家庭的孩子,再正常不过的关怀,他却能震惊如此,她忽然有些明白为什么慕云泽并不太愿意触碰感情的原因了。

要他一个本身就没有多少温暖的人,去温暖别人,其实一件挺残忍的事,他容忍她将蛋糕砸在地上,寒冬腊月里,每晚帮她暖手暖脚,甚至不惜自降身份,帮她洗脚擦身,他给予她的,早已经超出他自己所拥有的的温暖,他跟她一样,都惧怕付出,但是有一点,慕云泽比她勇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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