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厨房里收拾妥当之后,她先是敲敲主屋的门,对着还在fèng制小衣裳的宁氏叮嘱了两句,要她早点休息免得伤了眼睛,接着才去到自己屋里插上门拴开始洗澡。
脱干净衣服后,巧巧蹲下身子,因为年龄还小,基本上整个人都能泡了进去,她享受的在热水里闭着眼睛,轻声哼着歌。
泡了一会,觉得浑身热乎乎了后,她拿起澡豆放到丝瓜片里揉搓了几下,开始往身上搓。搓着搓着,丝瓜就刮到了脖子上的那枚铜钱。巧巧一下楞住了,想起今天看到的春丽。
刚看到春丽时,她一下子就想起了那年和郑苍一起救上了春丽的姐姐,然后又闹出了一系列的事情,她叹口气,将丝瓜扔到了一边,又泡进水里。
五年前,她从大姨家回来后,哥哥就告诉他,郑苍来找过她一次,听说她出去了,就让他告诉她说,自己要走了,也许要很多年才回来,并且在第二天给了程志高一封给巧巧写的信。
信上的内容也很是简洁,跟他说话一样的风格,主要是两件事,一是告诉她他的爷爷去世了,二是告诉她,他要去参军了。
参军,这个概念不同现代那些初高中毕业就去当两年义务兵的情况,在这个年代这种情形下参军,如果不爆发战争,还能混口饭吃,如果爆发了战争,极有可能被派遣在最前线战死在沙场上,有好些的,说不定因为表现好而升了官,可是,那种前仆后继去送死的地方,表现多少次的多么勇猛多么不怕死,才可以得到上司的青睐,升个小官做做呢?
巧巧又气又急,跑到他家去等了好久,直到天都变黑了,一家人找过来,程大满将她从大门前的地上抱起来时,她才哇哇大哭了一场,为了这个也许一生再也不会相见的朋友痛痛快快的彻底哭一场。
摸着脖子里的铜钱,边角的硬处都让她这些年贴身带着让肌肤和衣裳摩擦的都很圆滑了,就连当初郑苍给她时栓着铜钱的那根绳子也早就被换了好几根了。
五年间,巧巧每次都期盼着有人敲敲自家的门,然后送来一封信,上面写着程巧巧亲启,里面是满满的喜讯,比方说,我升官了,做骠骑大将军了之类的话。可每次都是早大年三十之后让她失望不已,一年年的,总是得不到任何消息。
不过,让巧巧庆幸的是,五年间,不曾听说过要发生战争的消息,而且,郑苍没有任何信息传回来,岂不是也是一个好的消息么?这最起码说明了郑苍也许还平安的活在某个地方。
泡到浑身的皮都软塌塌了她才起来,利索的出去倒了水,将屋子里的水渍扫开,拍了些花水后,躺到床上,什么也不想的睡了一个好觉。
第二天起来后,又是一个大好的晴天,巧巧接着重复昨日的顺序,洗漱,打水,做饭,搬花盆,喂鸡。
看起来简单,枯燥,无趣,可只有身处其中,用一颗平常之心看待,才知道这些事做起来有多么的开心。
收拾好这些后,娘三个就都凑到堂屋里坐着给小孩子做衣裳了,宁氏负责主要工作,巧巧打下手,茉莉因为身子笨,所以只负责在一边看,三个人就这么坐在屋子里,一边闲扯着一边做活。
巧巧今日的手艺比起小时候不知道好了多少,可比起做了几十年活的宁氏还是差了不少,加上这是宁氏第一个孙子辈的出生,她自然是非常重视,不光自己去外面的店铺挑选了上好的贴身布料,更是细心的裁剪fèng制,恨不得做出最好的给自己的小孙儿。所以,很多其他的家务活她暂时就分不开心了,巧巧就都揽了过来。
三人说着说着,宁氏就提到了程大满大哥家里的三小子过些日子就要成亲的消息。
巧巧不禁有些愕然,在她记忆中,那个孩子似乎才只有十三岁,她惊奇的问了一声后,得到宁氏肯定的回答。
“也不算早了,有些十一二岁的,一般来说,都是十四五岁最合适。”宁氏低头绣着小肚兜上的花样。
巧巧叹气,还是个孩子呢,竟然又要结婚了。
“娘,我们回来了。”
大门被一阵激烈的拍门给敲的来回晃荡,发出哐当哐当的声音,坐在屋里的三人楞了一下,倒是茉莉第一个反应过来,她欣喜的看了看宁氏,小声说着:“是志远的声音呢。”
巧巧直接跑了出去打开了大门。
门外,三个人站着都是笑呵呵的往里看着,几个月不见,都看起来有些黑瘦,不过好在精神都很不错。
“爹,哥哥,小哥。”巧巧直接扑到爹身边,接过他手里那个不太重的包袱:“爹,进屋,我和娘还有嫂子我们一起说话呢。你们进去坐,我去倒水给你们。”
巧巧急匆匆的跑去厨房里将大锅里面还温热着的水倒到瓷碗里端了过去。原本还稍显空荡的屋子里一下子满了,感觉上更加窝心,巧巧先倒了一小杯水递给程大满,他咕嘟咕嘟的喝了下去,擦擦嘴,拍拍巧巧的头,夸赞着:“还是我闺女疼人。”